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和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苏州市可能存在地下文物区域划分工作成果(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反馈材料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反馈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反馈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反馈内容进行核实、查证。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受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512-69823131
电子邮箱:cgc@wgj.suzhou.gov.cn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38号,邮编:215000
附件:
附件1:苏州市可能存在地下文物区域划分工作成果一览表及分类图(征求意见稿)
附件2:苏州市可能存在地下文物区域划分工作成果说明(征求意见稿)
苏州市文物局
2026年6月22日

苏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