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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

  • 来源: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 时间:2026-08-1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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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苏文旅发〔2026〕69号)文件精神,202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11月21日(周六)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准考证4个环节。

(一)提交报名信息

1.2026年8月7日9:00至9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s://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手机移动端可通过“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提交。

2.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有效期须覆盖考试日期)、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3.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复报名。

(二)报名信息审核

2026年8月7日9:00至9月18日17:00,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交费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可以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17:00。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

2026年11月16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址https://mr.mct.gov.cn或“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考生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

2.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增加其他语种的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仅需参加现场考试(面试)。

3.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其中,《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4.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现场考试(面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5.2026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现场考试(面试)大纲可通过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http://wlt.jiangsu.gov.cn/)下载。

四、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政策与法律法规》
《导游业务》
2026年11月21日9:00—10:30
《全国导游基础知识》
《地方导游基础知识》
2026年11月21日10:30—12:00
《导游服务能力》 2026年11月21日笔试后至12月15日间组织完成

五、考试收费

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其中现场考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27年3月1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址https://mr.mct.gov.cn或“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登录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考试结果复核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7年3月5日17:00前)向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1.对考试合格的考生,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2.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时须出具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考生本人写的代领委托书(委托书上要写明本人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号,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资格证书的原因,并在落款上签字)。

3.核发时,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现场审核。新考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加试考生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证书原件。审核通过者方可颁发“导游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

2027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费静

联系电话:0512–65291674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十全街345号

附件:苏州导游资格现场考试有关事项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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