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文旅主管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进一步促进文旅体联动丰富产品供给的意见》(苏文规〔2024〕6号),拟聚焦演唱会、体育赛事、低空文旅等消费热点,奖励补贴一批文旅体联动项目,激活文旅消费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更优质的服务、更多元的场景。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和要求
申报项目范围为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由相关管理部门新批准或新备案并完成实施且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活动或项目。同时符合省、市、县(市、区)支持政策的事项(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已获得苏州市其他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的不得申报。
1.大型演唱会、音乐节项目。申报项目为在我市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的大型演唱会、音乐节,且每站次售票人数超5万人次。(详见附件1)
2.重大体育赛事、电竞赛事项目。申报项目为在我市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的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不含职业联赛),观赛观众实际售票超1万人次,按照每人次10元予以奖励;以上奖励基础之上,若为国际级的(与国际体育组织签约,且参赛国6个以上、世界排名前100名或知名选手至少10人参赛)赛事奖励额度再上浮30%。对主办单位以市场化方式在苏州举办国际或国内知名的电竞赛事,单场观赛观众达3000人次,或单项赛事累计观赛观众达10000人次,按照每人次10元予以奖励。(详见附件2)
3.书展项目。申报项目为在我市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的书展,展览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累计参观人数达5万人次的,销售收入实现5000万元以上,按照每人次10元予以奖励。(详见附件3)
4.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项目。申报项目为在我市以市场化方式引进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院团优秀剧目,单个项目累计观演观众不低于3000人次,平均售票上座率达90%以上且票房不低于100万元。(详见附件1)
5.博物馆、美术馆高品质临、特展项目。申报项目为我市博物馆、美术馆以市场化方式举办的国际知名或国内一流的高品质临展、特展,累计观展观众达10万人次。(详见附件4)
6.打造优质文旅线路项目。申报主体为通过互联网提供优质旅游信息查询、预订、交易及相关文旅活动策划等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状况较好,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文旅企业: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苏州文旅专题,定期推出苏州文旅专题;为演唱会、音乐节、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提供文旅推广及促消费活动;智能分析旅游数据并提供精准数据分析报告;通过平台订购住宿,国内来苏过夜游客达到500万人次。(详见附件5)
7.旅游提升行动项目。申报主体为全市59家A级旅游景区、24家重点旅游乡镇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市场主体,对新增文旅领域投资项目或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精品演艺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给予相应补助。(详见附件6)
8.文体旅低空应用场景项目。申报主体为全市范围内低空飞行企业,围绕文旅、体育等开展低空飞行表演等活动且产生一定客流量;开通观光航线,通过公开渠道售票超过100人次且实际飞行的新增线路。(详见附件7)
(二)补助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助:
(1)项目实施主体近一年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江苏苏州)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网址:https://credit.suzhou.gov.cn/)。
(2)项目实施期间存在重大意识形态问题;发生重大消费投诉事件、负面舆情事件等,并因涉及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依法查处。
(三)申报日期、方式和材料
1.申报日期:原则上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提交申报。
2.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经各县级市(区)审核盖章后,报至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各有关处室。
3.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四)评审流程
1.项目初审。由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工作包括申报材料审核、项目实地查看(对具备实地考察条件的项目)、撰写审核意见。审核意见须对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明确意见,对已进行实地考察的应当如实记录实地查看情况。
2.项目复核和审计。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各业务处室对本处室负责项目进行复核。各业务处室全面查阅项目申报资料和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不予通过,资料不全的应退回补充。各业务处室应将项目信息和资料汇总至财务处,由财务处委托第三方审计和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项目信息和资料应包括:申报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地址、项目内容简介等。业务处室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查看。
3.项目评审。对需要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由各业务处室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抽取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由各业务处室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补助金额,经局党组审定后,通过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官网对外公示。
(五)申报项目相关业务部门和联系人。
1)大型演唱会、音乐节项目和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项目:市文广旅局市场管理处⠼/span>联系人:梁宵,0512-69823034;
2)重大体育赛事、电竞赛事项目:市体育局产业处⠼/span>联系人:崔巍,0512-65230217;
3)书展项目:市委宣传部出版印刷发行处⠼/span>联系人:孙晨,0512-68616349;
4)美术馆高品质临、特展项目:市文广旅局艺术处⠼/span>联系人:王思乔,联系电话:0512-69823038;⠂༯span>
5)博物馆高品质临、特展项目:市文广旅游局博物馆处⠼/span>联系人:李青,联系电话:0512-69823129;⠂༯span>
6)打造优质文旅线路项目:市文广旅局旅游推广处⠼/span>联系人:包袁海,0512-69823054;
7)旅游提升行动项目、文体旅低空应用场景项目:市文广旅游局资源开发处⠼/span>联系人:陆立婧,0512-69823051。
本通知可在苏州市文广旅局网站(http://wglj.s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和下载。
附件:
1.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和高品质优秀剧目文艺演出奖补实施细则
2.重大体育赛事、电竞赛事项目奖补实施细则
3.书展奖补实施细则
4.苏州市博物馆、美术馆高品质临展特展奖励资金申请表
5.打造优质文旅线路项目奖补实施细则
6.旅游提升项目奖补实施细则
7.文体旅低空应用场景项目奖补实施细则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