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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19年工作意见

  • 来源:办公室
  • 时间:2019-02-1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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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省两办印发《关于推动文化建设高质量走在前列的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文化繁荣兴盛”和“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落脚点,以机构改革为重要契机,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工作思路,重学习、强管理、抓创新、求突破、促融合,为加快建设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为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提供坚实支撑。

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贯彻新思想引向深入,确保政治过硬、信念过硬、作风过硬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全面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着力提高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加快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切实在学懂弄通和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围绕中心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大主题教育活动,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部署开展党员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高度重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牢牢掌握文艺工作、广电媒体、旅游行业意识形态管理主动权。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要求,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廉政宣教和监督检查,发挥机关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创新丰富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和内容,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整治,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严实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注重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常态长效。

3.推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严格按照改革方案,划转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完成转隶。成立组织、组建班子、集中办公,完成组织人事、经费资产等各项调整,以新部门名义开展工作。科学编制新部门“三定”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衔接。

(二)发挥品牌、资源优势,扩大苏州城市影响力

4.擦亮“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全球“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两张世界级名片。推进江南水乡古镇和海上丝绸之路申遗项目。拍摄江南水乡古镇申遗纪录片。邀请全球“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同主题城市代表,出席苏州圆桌会议。举办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在苏成功召开15周年系列活动。在入境旅游营销推广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扩大国际影响力。

5.加快百馆之城建设。深化苏州博物馆西馆展陈内容、功能设计,加快文物征集。推动苏州考古博物馆、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吴中博物馆、草鞋山遗址博物馆等项目建设。

6.做大做强全域旅游核心区——姑苏古城。建成2-3个古城周边换乘中心,形成快旅慢游、停车换乘游古城的低碳慢旅游氛围。开展古城慢行系统和旅游廊道景观化改造。针对“枫桥——寒山寺”区域做好资源整合和服务提升,以5A标准打造“苏州大运河旅游区”。推动文旅融合由古城向周边区域扩张。

7.办好重点文化旅游活动。突出江南文化,整合相关资源,打造苏州文化艺术节,使苏州成为高质量文艺精品的孵化器、原创地、首发地。深化苏州国际旅游节改革、优化寒山寺新年听钟声活动,强化全民参与、突出展示苏州文旅融合新亮点。承办国家文化和旅游部2019“中国文化旅游周”。办好第八届中国苏州创博会,争创国内文创行业一流展会。支持市旅游联合会办好第二届苏州国际旅游展。持续举办“苏州有礼”旅游商品大赛,承办第三届“乐购江苏”旅游创意商品大赛。

8.深化大运河文化带文旅长廊建设。牵头策划文旅长廊,体现苏州文化特征和品位,全面提升大运河沿岸整体风貌和旅游服务配套。

9.开发文旅融合新产品。整合串联创新产品,推出一批新的创新产品线。推动“姑苏游礼”文创品牌走向全域。开展新一轮夜演艺产品研发,推动1-2个夜演艺新产品走向市场;对其前期研发和市场推广给予一定补贴。形成3-5个文创商品进园林试点项目。

10.积极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旅游营销推广。进一步强化“人间天堂、自在苏州”城市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苏州丰富的文化资源积极开展,开展针对国内重点客源城市的新媒体营销和落地宣传营销活动,并注重整合线上和线下资源,大力推广苏州特色的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和会奖旅游产品。积极推动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项目,力争在2019年中匈建交70周年庆祝活动时揭牌。赴意大利参加创意城市网络年会、赴德国参加法兰克福旅展,继续参加美国USTOA旅行商年会,积极对外推介苏州文化旅游。促进文化对外贸易,建立苏州文化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库,完善文化“走出去”奖励机制。引导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优质文化展会。持续实施入境旅游振兴计划,筹建苏州入境旅游推广中心。

(三)落实文艺事业“311”计划,提高艺术创作质量

11.推进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加工打磨苏剧《国鼎魂》、昆剧《风雪夜归人》《琵琶记》、滑稽戏《同学会》、音乐剧《桃花笺》、歌舞音诗画《苏园记忆》、中篇弹词《军嫂》,创排昆剧《紫钗记》、中篇弹词《共和国脊梁》、音乐剧《龙舞天堂》、现代锡剧《小城故事》等剧(书)目,在全国第十二届艺术节、第四届江苏省文华奖重大展赛中争夺荣誉。

12.加强美术创作生产引导。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主题和重要节点,组织美术作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中国百家金陵画展(2019)评选。

13.抓好剧本创作源头建设。强化中国剧协“中国戏曲苏州创作基地”功能,提升全市戏曲文本创作水平,为市属院团持续发展提供源头活水。

14.推动市属院团“一团一场”和配套设施提升。解决市滑稽剧团排练演出场地,打造“苏州喜剧艺术中心”。推动市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市锡剧团有限公司新团部建设。加快改扩建演员公寓,提高演职人员生活保障水平,解除后顾之忧。

(四)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优化“文化苏州云”、“苏州旅游总入口”功能

15.推广互动式、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模式,出台强力扶持政策和措施,完善“文化苏州云”平台,做强“苏州旅游总入口”。“文化苏州云”年内注册用户力争达到10万。“苏州旅游总入口”年内力争用户数超过50万,销售量5000万元。

16.整合资源,促进平台融合。深化拓展“文化苏州云”平台框架,纵向健全完善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网络。横向对接县(市)、区自建平台,实现文化资源的互联互通。对接旅游总入口,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持续做强“文化之旅”活动品牌效应。推动优秀创新产品、文艺演出、夜演艺、非遗产品在旅游总入口平台呈现、销售。

17.创新营销方式,高效传递文化、旅游资讯。系统收集旅游节庆活动、文化艺术节、文艺演出等各类信息,在总入口上设立专栏向市民、游客快速传递资讯,并同时向全国各类媒体平台分发,打造信息最全、最新的文化、旅游资讯平台。

18.完善服务思路,感受有温度的苏州。加强与出行平台、搜索平台百度的合作,启动总入口二维码遍及工程,给游客、市民随走随用的便捷服务,全面提升苏州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动线下总入口建设,提升中心站形象及服务功能,探索多种合作方式,建立6种以上不同类型的服务网点,提供有温度的服务,成为市民、游客都愿意停留的地方。

19.探索新技术应用,推动文旅科技创新发展。积累平台数据,加强与百度、运营商等各类大数据平台合作,对游客属性、行为数据等进行分析,推进旅游产品、监管服务、营销推广全面升级。努力探索科技在文化呈现方式、旅游场景打造上的新方法、新应用。

(五)增强公平性、可及性,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20.健全设施网络建设。正式出台《苏州市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5)》。苏州第二图书馆年内正式对外开放。完善苏州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5个小型智能化图书馆服务点。在全市范围内完成苏州旅游总入口线下服务体系基本布点,在苏南(硕放)机场,商务区、文化旅游区(度假区)、换乘中心等设置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或服务点。

21.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完成350个左右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5%。以专业院团精品演出、群众文艺团队辅导培训、全民艺术普及特色活动为主,面向社会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开展“公共文化资源配送”文化惠民系列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继续实施厕所革命,完成300座等级厕所建设,厕所开放联盟成员单位达到600家。按照标准将全市停车场诱导系统接入苏州旅游总入口。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免费WiFi覆盖等工作,开展重点旅游区旅游引导标识和解说服务系统国际化改造工作。

22.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制订迎检工作计划,推动各市区加强协同。积极梳理并全方位展示全市整体创建的经验与亮点,注重扩大示范区的影响力。

23.深入推进全域旅游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对标国际标准与文旅融合要求,新建、改造游客服务中心5-6座,优化游客中心作为苏州城市客厅和旅游线下总入口的形象与功能,推进运营机制的改革,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

24.大力开展城乡文化惠民活动。集中力量打磨、提高、完善参赛国家“群星奖”作品,力争在第十八届全国“群星奖”评奖中取得好成绩。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主题,举办第三届苏州市群众文化“繁星奖”惠民展演展示系列活动、苏州市群众文化广场舞展演、美丽中国——第三届中华名人名篇网络诵读大赛、江南意象——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艺术大展,全年大市各类惠民展演展示活动不少于7万场次。

25.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旅游建设。重点培育扶持5-10家文化非营利组织。积极发挥社会机构力量,帮助苏州旅游联合会重点打造吃、住、行、娱四大要素的共享品牌,推出2-3个系列。支持市文旅集团加速“姑苏城外”乡村旅游特色品牌建设。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志愿者实名登记注册,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模式,完善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和培训。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等文化旅游产业重点板块,争取6个市区全面形成共建共享机制。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形成监督—评价—整改—反馈—再监督的运作机制。

26.提升广电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水平。推动苏州城区和常熟市、太仓市、吴江区全面启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昆山市启动应急广播体系三期建设项目立项。全年争取新增有线智慧镇(街道)14个,总数达到41个。

(六)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

27.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精心组织申报第八批国保单位。遴选、公布第八批市保和第五批控保单位。建设苏州市文物大数据平台项目。启动苏州市保单位、控保单位基础三维数据扫描。探索社区文保员和野外监控相结合的文物保护管理模式。年内市区文保单位完好率提高1%。

28.规范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制定《苏州市非国有博物馆评估办法》,修订《苏州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

29.开展文物流通领域登记交易制度试点。探索以登记为中心的模式,建立民间收藏文物登记数据库,为民间文物收藏活动提供专业服务。

30.保护非遗传承实践、传承能力、传承环境。积极申报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公布第七批苏州市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第二次市级非遗传承人评估。创新非遗传播方式,精心组织“年画重回春节”系列活动。拍摄反映苏州手工艺保护传承的记录电影《苏艺天工》,打造首档非遗主题电视综艺类节目《闪亮的宝藏》。

31.振兴传统工艺。支持苏绣、核雕、宋锦等产业化开发,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开发现代文创产品,引导企业创建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区建设,帮助传统经典行业品牌重树辉煌。

(七)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文化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

32.强化融合驱动。促进文旅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加速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促进与科技融合,催生一批文化、旅游新业态;促进与工业、农业、体育等融合,培育一批融合发展特色企业、特色项目和特色品牌,积极培育融合发展度假区、景区和示范区;启动《苏州市乡村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开展星级评定,主动发挥乡村旅游在乡村振兴、旅游扶贫战略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与金融融合,建立健全担保融资机制,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文化、旅游产业,催生更多文化、旅游上市企业。

33.强化集聚驱动。推动园区(基地)集聚发展,力争在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上实现突破。推动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集聚,以项目建设带动形成更多文化新地标、旅游新目的地。指导旅游风情小镇建设,完成5-6个小镇客厅建设。打造多业融合示范基地和可向公众开放的社会资源访问点,完善其接待服务和网上预约功能。

34.强化创新驱动。积极打造文创企业创新、小微文化企业创业、文化产业聚集发展服务等三大平台,支持文创企业“专、精、特、新” 发展方向,培育产业新增长点。文化旅游产品优化服务、持续创新,推动优质文化旅游资源与优质品牌企业对接。

35.强化消费驱动。深入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各项任务,修订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文化企业开发新产品,丰富文化消费业态,争创全国文化消费试点模范城市。建设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完善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形成数据应用系统,为出台经济政策和产业决策提供依据。

36.强化开放驱动。抢抓“一带一路”机遇,组织动员苏州企业开展文化、旅游贸易推广,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和省“一带一路”项目方阵。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跨区域合作交流,参与长三角创意城市联盟,加强与“长江经济带”三大都市圈联系,推动苏州文化、旅游产业在更高平台上展示,促进产业和市场要素加快流动、集聚。

(八)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文化旅游市场、广播电视行业监管

37.加强文化市场服务管理。深化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及审批改革,完成政务服务网与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对接。强化演出市场事前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进一步规范演出市场。加强文化新业态领域执法实践,实现文化执法领域全覆盖。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搭建实时指挥监控平台和执法平台。组织系列网络文化市场重点治理行动,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完善“红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推进文化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38.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突出抓好“一日游”市场秩序整治、长效管理和源头治理。加强对旅行社团组的电子行程单管理,推进各市区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5个市(区)建立旅游警察中队。继续高效运行全域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平台,游客满意度提升到85分。严格考核监督,争取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市对各市(区)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推进品质评价采集体系建设并探索社会参与的品质监管和维护工作,在重点旅游区域率先落实。实施旅游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办好旅行社二期青年班,组织旅行社定制师培训,提高旅行社行业产品创新能力;开展星级酒店行业百名金牌管家、百家金牌员工和百桌宴评选活动,提升品牌化管理水平;继续以“特色优质酒店标准”为指引,打造特色优质酒店;开展苏州文化旅游导游大赛、推出苏式文化导游,制定鼓励小语种导游政策、为扩大入境旅游接待做好人才作储备;积极出台“旅行社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州旅游总入口供应商和产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全面提升信用管理工作水平。

39.加强广电行业管理。提高卫星、有线、无线、互联网等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加大信息安全监控和防范力度,全面强化安全播出保障机制建设,确保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无事故。优化有线网络覆盖,高清电视用户力争160万户以上,双向化率保持95%以上。支持太仓市广播电视台加快自办电视频道节目高标清同播,力争实现高标清同播大市全覆盖。

(九)强化宏观管理,提升改革发展保障水平

40.坚持规划引领。围绕中心任务,充分对标找差,吸收先进经验,切实提高文化、旅游规划编制水平。制定《苏州市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规划(2018-2022)》,丰富城乡“10分钟文化圈”内涵,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贯彻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争取在重点旅游区建设性详规中逐步落实旅游规划要求。建立旅游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加强旅游规划实施管理,注重满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需要。

41.完善法规体系。开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文化产业促进”等立法项目调研。积极宣贯新版《苏州市旅游条例》。加强文化、旅游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改和废止内容滞后、重复交叉、不符合上位法及操作性不强的规范性文件。

42.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各类重点人才项目,加大对文艺业务骨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导游等各类人才培训,多方面培养优秀人才。研究制订文艺类高端人才引进标准及实施细则,对市属文艺院团引进高端人才推行编制“绿灯”政策。年内抓好文艺名家、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姑苏旅游人才计划”。积极发挥国家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作用,进一步强化文化旅游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与组织部合作办好今年的市管干部文化旅游专题培训班。提升导游服务,培育旅游志愿讲解员,探索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担任社会讲解员路径,并给予一定的意外保险补贴。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培养一批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执法师资力量。

43.优化经济政策。提升财务保障水平,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围绕融合发展策划一批重点项目工程。筹建苏州艺术基金,通过购买服务、定向创作、剧目采购等模式,为市属院团加快发展开拓空间、畅通渠道,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推动成立苏州旅游产业基金。

44.健全协调机制。配合市委宣传部,联合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国有文艺院团发展联系会议制度,共同商讨解决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完善旅游重大项目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与国家优选项目库、省重点项目库相互连接的市级文化旅游大项目库。建立健全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差别化管理。

45.强化安全保障。全面强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等要求,完善安全工作预案。定期组织安全保密、消防应急和反恐实战演练和培训。对群众性大型活动、文物保护单位、广电重要设施、重点项目工地、校园、文化市场、旅游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安全监管,督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制订执行安防预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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