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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工作意见

  • 来源:办公室
  • 时间:2018-02-2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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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重要部署,为文化建设再次带来了重大机遇,也为苏州建设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目标要求,以苏州文化繁荣兴盛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系统谋划文化工作,着力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创新打造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苏州加快建设古今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精心谱写文化兴盛新篇章。

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是:

一、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重点,提振精气神展现新气象

1.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学风建设,完善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把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提振精气神、呈现新面貌、展示新气象。

2.提升全系统作风效能建设水平。贯彻全系统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进一步规范苏州市文广新系统直属单位管理工作意见(试行)》,强化人、财、物管理,强调政治规矩、严肃工作纪律、提升作风效能。加强依法行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推动制定一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规范政务公开,及时认真办理好“两会”建议、提案和各类建议、咨询、投诉答复。

3.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最新规定和要求,持续反对“四风”。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继续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管理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控,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狠抓现有制度的贯彻执行。坚持纠风治乱和廉政、执法、效能监督,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发生。

4.加强精神文明和平安创建。加强未成年人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安全、保卫、信访和维稳工作,为圆满完成文化建设各项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二、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重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5.组织策划重点文化活动。办好第七届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组织第二届苏州市文华奖•艺术展演季。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年主题,举办中国油画名家邀请展,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书法美术大展、精品剧(书)目展演季,举办苏州评弹、舞台艺术等专场文艺演出;组织获奖群文作品展演,全面展示40年来苏州改革开放、文化建设的突出成绩和丰硕成果。

6.舞台艺术创作创新求变。力争1-2部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省重点投入剧目。强化现实题材创作生产,推出重点剧(书)目10部。充分发挥中国戏曲苏州创作基地作用,开展剧本交流和项目合作,举办2018年研修班。加强话剧生态建设及剧目创作生产,组织策划苏州市第三届青年话剧节。

7.深入推进优秀戏曲遗产保护传承。传承昆曲大戏1部、经典折子戏5折,传统长篇书目1部,经典苏剧折子戏5折,传统滑稽戏1部,江南丝竹流派音乐5首、吴歌3首,锡剧大戏1部。开展戏曲经典剧目、名家名折音像抢救录制。加快建设“苏州戏曲传承中心”,整合资源、完善设施、充实剧种曲种,开展多种形式的戏曲文化保护、传承、推广活动,打造戏曲文化集聚区。

8.加强现实题材美术创作。以现实题材创作为突破口,强化规划引导、确定重点选题,组织推出弘扬中国精神、反映时代风貌、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200件,扭转现实题材美术创作薄弱局面。鼓励引导“新吴门画派”重点画家潜心研究、精心创作,在人物、花鸟、山水等领域推出一批优秀作品。

9.繁荣群众文化创作生产。修订《苏州市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办法》。打磨优秀群文作品,参评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持续推进“五个一百”工程。

10.探索建立专业演出管理机构。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本土化、专业化原则,探索组建剧院运营管理和活动组织承办的专门机构和团队。

三、以建设“文化苏州云”为重点,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1.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高效能建设“文化苏州云”。整合各级文化设施资源、惠民活动日程等信息,方便群众全面了解、选择参与、评价反馈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打造公共文化服务“苏州模式”升级版。力争第四季度完成一期建设并开放试运行。

12.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苏州第二图书馆年内竣工并试运行。完成4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任务。打造提升一批公共文化特色村(社区),着重在有效供给方面加强监督考核,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满意度。

13.加快完善公共文化制度设计。出台《苏州市公共文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突出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发展、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品质发展理念,发挥苏州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协调机制作用。探索建设以资源配送为特色的苏州市文化馆总分馆体系,逐渐建立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配送体系,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配送机制。

14.加快繁荣文化惠民活动。创新文化惠民活动方式、手段,提高文化惠民活动质量,进一步打响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品牌,开拓多种形式文化“三送”、“四进”活动,力争开展各类公益性展演展示活动不低于7万场次,向基层送书40万册、送戏4000场次、送电影2万场次以上。精心组织第九届苏州市少儿艺术节,举办苏州市文化广场舞大赛等系列文化惠民展演展示活动。

15.加快构建公共文化多元供给机制。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文化类社会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建立规范有序、门类齐全、层次丰富、结构优化、覆盖广泛、作用显著的文化类社会组织体系。探索建立跨体制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跨层级的“公共文化服务联盟”。

四、以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16.树立产业发展新标杆。对标深圳市,进一步做强做大苏州文创产业,力争全市文创产业营业总收入突破5800亿元。

17.完善扶持发展新政策。修订《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苏州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文化产业中小企业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出台《苏州市工艺美术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产业评选办法(传统经典类)》,进一步完善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体系。

18.创新平台建设新模式。推动苏州创博会运行机制改革,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提升创博会品质和效益。继续坚持消费升级环境下的“高品质生活美学专业展”的办展方针,全力办好2018年第七届苏州创博会,打造苏州文创产业发展第一平台。发挥“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构建政府部门、文创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交流平台。

19.落实消费试点新举措。举办“文化消费活动月”活动,建成“苏州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完善文化消费合作网点布局,确保通过文化部“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考核验收。

20.探索工艺美术(丝绸)行业振兴新路径。制定出台《苏州市贯彻<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意见》、《苏州市当代工艺美术精品评选及征集办法》等文件,完善工艺美术行业政策体系。开展苏州当代工艺美术精品评选及征集活动,扶持相关产业发展壮大,培养一批国际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办好“苏艺杯”、“子冈杯”国际工艺美术博览会。

五、以打造文化新名片为重点,提高文化遗产保护能力

21.打造苏州“世界遗产城市”名片。精心主办世界遗产组织第三届亚太地区大会,提升苏州遗产城市的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全力以赴完成国家文物局委托《大运河古村镇记忆传承工程》课题研究,把江南水乡古镇纳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之中,指导、推动沿线遗产保护、环境整治和展示利用,推动地标性文化设施工程。按序推进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完善古镇保护利用工作体系。做好海上丝绸之路扩展项目申遗工作。

22.加快博物馆城建设。积极推进苏州东吴博物馆(苏州博物馆西馆)项目,力争打造全国第一家以博物馆学校为特色的综合性博物馆,建设苏州文化新地标。推进苏州考古博物馆、桃花坞木刻年画博物馆、唐寅文化展示馆、吴江博物馆新馆等项目,进一步增加数量,丰富门类。积极发挥博物馆协会功能,实施国有、非国有博物馆一对一结对帮扶项目,加快提升全行业运行管理和开放服务整体水平。

23.强化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启动碑刻博物馆(文庙)修缮与展陈服务提升、苏州博物馆忠王府建筑保护展示等重点项目。制定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分类保护管理导则,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第八批国保单位申报。加强吴文化考古发掘,力争取得新的成果。

24.加强非遗保护传承能力建设。评审第七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调整一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开展文化生态保护区立法调研,出台《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促进办法》。加快拍摄记录电影《手艺苏州》。持续开展“触动”、“寻踪”、“艺见”、“苏艺天工”等系列主题活动。

25.擦亮“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加强“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赴日、美等国开展非遗交流活动。赴波兰参加创意城市联盟年会。开展与英国王储学院、法国巴黎高等装饰艺术学院合作,力争一批合作项目落地。

六、以发挥品牌优势为重点,推进书香城市建设不断深入

26.办好第八届江苏书展。通过优秀出版物集中展示、集中销售,宣传出版改革成就,打造江苏书展新亮点。力争江苏书展永久落户苏州,把江苏书展打造成为群众欢迎、社会认可、全国知名的行业品牌。

27.策划第十三届苏州阅读节。精心打造全市性阅读活动品牌,认真组织“苏州阅读节”、“苏州晒书会”、“苏州大讲堂”、“职工读书月”等全民阅读示范项目和品牌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打造群众性阅读活动品牌,宣传推广蝴蝶妈妈读书会、慢书房读书会、寒舍读书会等民间阅读组织。

28.深化各领域书香建设。以城市(县、市)书香建设为龙头,以行业、系统书香建设示范点为支撑,扎实开展书香城市及乡镇、社区、机关、校园、企业、家庭等书香系列建设,高标准迎接省复评检查。

29.打造“遇见书洲”品牌。进一步完善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拓展全民阅读新空间。推进农家书屋“一卡通”服务全覆盖。探索建设与农村休闲、旅游及住宿设施融合的新型农家书屋。

30.开展书香城市课题研究。借助行业内专业力量对苏州 “书店现象”开展学术课题研究,为苏州打造“书店之城”提供学术依据和理论支撑。

七、以长效管理、优化服务为重点,保障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31.依法开展广电、出版发行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广电安全播出分工协作机制,持续加强频率、频道和卫星接收管理,确保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推进有线智慧镇(街道)建设,力争总数达到25个以上。推进公益电影全覆盖工程,推动增加固定放映点,丰富片源供应,提高满意度。加快推进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和城乡一体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优化广电评优创优和收听收看评议,加强新闻报刊审读,规范报刊出版行为,依法履行好对媒体导向的监管、监控职责。

32.推动相关行业转型升级。通过“市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的方式,试点“公益练歌房”等项目,调动市场积极性,参与文化建设和文化服务。建立市区大型剧场剧院售票联动机制,实现票务信息互联互通,进一步方便市民开展文化消费。加快印刷复制业转型提升,打造新增一批国家、省级印刷示范企业,推进绿色印刷工程整体推进,争取再增加一批绿色印刷认证企业。

33.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市区两级执法队伍整合,推动市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规格建制提升。保持文化市场监管高压态势,加强日常巡查、加强专项整治、加强案件查办,规范秩序,净化环境。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组织重点部位专项治理,保障文化市场合法合规经营,繁荣有序发展。

八、以部市合作海外文化中心为重点,形成文化交流新亮点

34.集中力量建设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加强与文化部沟通联系,研究落实中心的功能定位、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财政经费以及运营管理等系列方案。启动文化交流项目库建设,提前储备各类活动项目,努力把中心打造成为苏州在中东欧的展示窗口、沟通桥梁和服务平台。

35.精心策划文化交流项目“走出去”。进一步拓宽文化对外交流渠道,创新文化对外交流方式,大力扶持优秀文化艺术产品走向海外。参与在拉脱维亚举办2018年大型“欢乐春节”活动。组织昆曲、苏州评弹项目赴港、台演出交流。

36.积极鼓励文化对外贸易。深化文化服务贸易试点,大力支持蜗牛数字、大风乐器、欧瑞动漫等国家文化重点出口企业参与国际市场交流及竞争。制定《文化“走出去”境外展会名单》,鼓励企业参加国际文化展会,努力扩大苏州文化产品在海外市场的份额和影响力。

九、以创新机制、优化配置为重点,构建宏大文化人才队伍

37.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根据市相关政策,制定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各行业人才引进标准、特设岗位标准,为人才引进夯实基础。

38.突出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开展省“333高层次人才”等评选及推荐。

3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促进资源合理流动,提高干部队伍战斗力。选拔科职后备干部开展学习培训、岗位交流、实践锻炼。

40.强化艺术职业教育。加强苏州评弹学校、苏州市艺术学校品牌建设。推进评弹学校参与筹建“江苏省戏曲职业学院”。探索实现市属文艺院团专业人才与评校、艺校教师“双向交流”。发挥“名城名校”合作效应,面向中青年文艺工作者举办学历培训及专题研修班,为重点人才和拔尖人才提供各种实践和提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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