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将全系统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来抓,为文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苏州市促进入境旅游若干措施(试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市体育局联合印发《苏州市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丰富产品供给的意见》。制定《苏州市促进网络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办法》,修订《苏州市民办美术馆管理办法》《苏州市民办美术馆扶持实施细则》等部门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及时率均达100%。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形成文件效力状态和失效前提醒台账,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定《苏州市文广旅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4.0版),通过实施包容审慎执法、采取行政指导、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措施,助力苏州文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编制《行政执法检查清单》《“综合查一次”一件事事项目录》,将密室逃脱、电竞酒店、互联网旅行社(自建网站)等新业态纳入全市“综合查一次”首批试点领域。结合双随机执法任务,明确市区两级检查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自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以来,全市文化执法联合相关部门执法检查126次,涉及企业共378家,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共减少145次,实现多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减少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三)健全执法制度规范。制定《苏州市大型营业性演出监管规范流程和职责(试行)》,提出大型演出现场监管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总结的监管标准。制定出台《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与《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制定涉案物品管理、罚没物品库室管理、证据保存库室管理等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过程中的涉案物品管理和处置行为。推进跨区域执法协作、市域部门联动与假日监管相结合。推动苏州与上海、南京、杭州等地执法机构共同签署《长三角八城市旅游市场执法协作备忘录》。加大多部门联合监管力度,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共享、联合检查巡查、案件线索移送移交、行刑衔接双向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合力。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3件案件入选2023至2024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获得文旅部通报表扬;8个案件入选上级部门的典型案例;荣获2023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锋”系列行动有功集体、2023年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制定《2024年度苏州市文广旅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印发《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文旅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执法监督队伍,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提升案卷质量。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查,对全市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评议,聚焦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探索文旅普法新模式。开展2024年“法治开讲”、法治作品展览、法治进学校、法治进军营、法治进社区等活动。学习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知识产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市版权局举办“知识产权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活动。联合市司法局、教育局开展第三届“法治非遗课堂”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联举办“天工苏作法治同行”法治文化创意作品征集展览活动。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开展“送法+非遗文化”进军营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守护老年人的“诗和远方”普法进社区活动。编制市文广旅系统“典型案例”,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信息,以形式多样的文旅普法惠及广大市民游客。
二、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切实落实依法行政“一岗双责”,组织制定实施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法规个性专业清单》等文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专题学习《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辅导报告会、旁听庭审、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普法责任制、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制度等各项制度。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及立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苏州市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丰富产品供给的意见》等法治工作,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局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和研判,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常态化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案件研讨等工作,为各项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支撑,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举措
(一)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二)履行普法责任制度。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以及《文物保护法》等文旅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技能竞赛,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文旅资源优势,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文旅领域普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强化政策服务保障。开展修订《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做好《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定和修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以高质量的政策举措,促进文旅服务提升品质,丰富消费场景,有力激发文旅消费市场活力。
(四)创新执法检查模式。建立完善执法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技术监管手段运用,通过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调研、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行政检查制度。根据不同领域经营主体数量和监管特点,确定抽取比例及受检主体名单,完善执法检查标准流程,明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让执法检查在阳光下进行。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进一步拓展“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制定文旅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措施,规范文旅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为法治政府构建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