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提质升效工程,进一步营造苏州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根据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企“免罚轻罚”清单4.0版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版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苏州市文广旅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4.0版)》,现公布如下。
附件:苏州市文广旅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4.0版)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