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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 来源: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时间:2021-12-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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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委办发〔2021〕54 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的  通  知 


各县级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苏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文旅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以及《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业发展,推动文旅融合,编制本规划。

前    言

“十三五”以来,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稳中有进、繁荣向好,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旅游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功能更加突显。“十四五”时期,是苏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殷殷嘱托,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关键时期,是苏州在全国率先“勾画现代化目标”,在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更大作为的重要阶段。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将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率先建成文化强市”和“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为总体目标,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进一步助推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内需扩大、品质提升、个性彰显、要素集聚,力争使文化和旅游成为苏州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谱写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最美窗口”的文旅篇章。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抢抓机遇、砥砺奋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现了文化广电和旅游业长足发展。

第一节  “十三五”文化和旅游发展回顾

文旅机构改革顺利推进。201919日,根据《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和苏州市旅游局职责整合,组建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实现文旅形式融合。

文旅融合成效初步显现。载体建设深入推进。吴中区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市其他九个县级市(区)全部获评江苏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入选国家级示范园区创建名单。永联江南田园风情小镇、震泽丝绸风情小镇、旺山文旅风情小镇、周庄水乡风情小镇入选文旅类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和高新区通安镇树山村入围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文旅投资加大力度。“十三五”期间,市本级累计投入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4.6亿元,完成文旅项目投资超1000亿元,昆山市祝家甸古窑、工业园区华谊兄弟影城、吴江区太湖苏州湾度假乐园、太仓市复游城等一批重点文旅融合项目落地。文旅消费进一步激发。持续推进全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连续四年举办“品质苏州·美好生活”文化旅游消费月活动,获评文旅部2019年文旅消费提升行动执行项目。“姑苏八点半”“江南小剧场”等夜经济建设渐成模式,观前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金鸡湖景区、夜周庄入选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名单。文旅品牌持续擦亮。推进建设“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世界遗产典范城市”等国际品牌,积极打造“百园之城”“百剧之城”“百馆之城”等苏州名片。连续举办中国苏州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中国苏州创博会、苏州国际设计周、苏州文化旅游(巴黎)推介会、威尼斯苏州周、iSING! Suzhou国际青年歌唱家艺术节等活动。

文艺精品创作繁荣发展。文艺创作成果丰硕。苏剧《国鼎魂》摘得第十六届“文华奖”。中篇弹词《军嫂》获第十二届曲艺牡丹奖节目奖。14个群文项目入围省“五星工程奖”终评。女声小组唱《一条叫做小康的鱼》、小品《生日聚会》分获第十七、十八届“群星奖”,继续领跑全国群众文艺创作生产第一方阵。24位画家的29件美术作品入选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其中3件入选进京展。文艺院团活力增强。创新建团模式,苏州交响乐团、苏州民族管弦乐团相继建成,与苏州芭蕾舞团被誉为苏州文艺“新三朵金花”,全市国有专业文艺院团数量达到16个。出台并实施《苏州市促进市属文艺院团发展行动计划》,有力推动文艺院团在精品创作、人才引育、场地设备提升等方面改革创新。特色内容持续彰显。固定承办三年一届的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连续3年举办戏曲百戏(昆山)盛典,全国348个剧种“大团圆”展演展示。国家艺术基金入选颇丰。51个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其中滑稽戏《探亲公寓》等2项入选滚动资助,昆剧《白罗衫》等21项入选大、小型舞台艺术创作资助,苏剧《国鼎魂》巡演等9项入选传播交流推广资助,11人入选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苏州评弹创作、理论及表演高端人才培训等6项入选艺术人才培养资助,2项作品入选美术创作资助,入选数在全国、全省位居前列。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新增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评省突出贡献青年人才,14人获评省“333”项目重点培养人才,周雪峰获第27届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全市梅花奖得主增加到7位。

公共服务建设全国领先。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合理。编制出台《苏州市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5)》,打造“城乡10分钟文化圈”。苏州第二图书馆建成开馆,苏州湾文化中心大剧院建成运营。全市现有市、区级公共图书馆12个(全部为国家一级馆),图书馆分馆819个,文化馆11个(国家一级馆10个),基层综合文化中心2021个,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全市新增文化设施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0.47平方米,各级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单位实现100%免费开放。文化服务供给水平提升深入开展群众文化品牌系列活动,不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面和受众覆盖面,年均开展各类惠民展演展示活动超过7万场次,惠及农村、社区群众超过1000万人次。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市旅游投资超过一半投向旅游公共服务,“四大行动”(景区Wi-Fi覆盖、旅游停车场、指引标识系统、厕所革命)持续推进,三级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日趋完善,“落地自驾”“苏州好行”“城市微旅行”等特色服务广受好评。工业园区公共文化中心、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相城区阳澄湖游客集散中心3家单位入选文旅部公共服务机构融合试点单位。金鸡湖环湖旅游风景道、太湖旅游风景道(苏州高新区段)、环古城河旅游风景道被评为首批江苏省旅游风景道。吴江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域四级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旅服务数字赋能。打造一站式旅游服务互联网门户“苏州旅游总入口”,成为文旅部2020年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发展典型案例。阳澄湖半岛度假区“惠游半岛”项目入选2019年江苏省智慧旅游示范项目。建设“文化苏州云”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全市27个乡镇街道建成广电有线智慧镇。

文化遗产保护成效突出。文物保护示范效应显现。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国保单位61处、省保单位128处、市保单位692处,市控保建筑613处。苏州成功入围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非遗传承能力提升。新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名、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5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联合国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6个,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国家级32个、省级124个、市级172个,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50名、省级143名、市级334名。全国首创开展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工作,为建立非遗项目退出机制做了有益探索。建成开放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获评全国非遗保护先进单位。遗产保护影响力增强。2018年,苏州市被授予“世界遗产典范城市”称号,成为世界遗产城市组织中国唯一正式会员城市。可园修复项目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牵头推动“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项目,11个申遗古镇中苏州占7席。张家港市黄泗浦遗址等作为增补项目列入“海上丝绸之路”申遗项目,获评2018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统筹推进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监测管理,涵盖遗产点人流量、驳岸、水质、航运、气象等59个指标。大力实施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环境整治,先后完成虎丘云岩寺塔保养维护、全晋会馆维修、吴江古纤道维修、盘门内城河驳岸及城墙抢修、胥门城墙修缮等工程。博物馆城建设持续推进。2020年底,全市开放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美术馆)102家。苏州博物馆在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中获评“优秀”,苏州博物馆“画屏:传统与未来”展览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吴中博物馆建成开放,打造对外展示吴地文化的新窗口。

文旅“走出去”步伐加大。文化对外交流活动频繁。依托昆曲、评弹、“吴门画派”“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等特色品牌,组织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近190批次,涵盖30多个国家和地区。积极参与“欢乐春节”活动、多国与中国建交70周年文化活动等国家对外文化交流。中外合作平台建设完善。推动第五届中法文化论坛筹备工作。推进部市合作共建的匈牙利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成功注册,成为全方位展示国家形象和苏州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在FacebookYouTubeInstagramTwitter海外四大主流社交媒体平台开设“@visitsuzhou”苏州文旅宣传账号。文化企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深化。一批企业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录,一批项目入选国家“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与投资重点项目,数量均居全省前列。启动苏州“一带一路”海外文化贸易推广项目,两期共组织50多家苏州文化企业赴阿联酋、印度、俄罗斯参展。

文旅产业实力量质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2020年底,文化产业增加值达1052亿元,占GDP比重5.2%,位居全省前列。全市拥有各类文化企业法人单位4万家,相关从业人员70万人,拥有国内外证券交易市场主板上市文化企业10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1059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9家、省级26家、市级63家。初步形成以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数字内容生产、设计服务、工艺美术为发展重点的文化产业结构。旅游业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十三五”期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速超过10.3%2020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067.4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9410.2万人次。旅游产品供给品质化特征明显。共有国家5A级景区6家(11个点)、国家4A级景区34家,五星级饭店25家、四星级饭店27家,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点11家、省级工业旅游示范点29家。

文旅综合管理日益完善。文旅治理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出台文旅地方性法规2部(《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苏州市旅游条例》,制定政府规章2部(《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办法》《苏州市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2个(《苏州市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办法》《苏州市农家乐管理办法》),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16个,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文化旅游法律法规体系。文旅综合监管改革不断深化。建设文化旅游市场大数据监管平台,不间断开展专项治理,投诉率逐年下降,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连年成绩突出。

第二节  “十三五”文化和旅游存在问题

全面总结“十三五”以来既有成就的同时,也必须正视文化和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和精细化亟需提升,精准供给、智慧服务、按需配送需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大但核心领域产业规模较小,文化龙头企业和文化总部经济亟需培育,数字文化产业建设有待推动。文艺精品力作不够丰富,市场化契合程度有待提高。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才总量不足,结构需要优化,基层专业人才缺失,文艺院团中坚力量薄弱,非遗人才梯队建设不完善。文旅产品供给丰富,但缺少具有带动力的大型文旅综合体项目。文化底蕴深厚,但跨界融合程度较低,创新型开发不足,文旅融合协同效应尚未充分显现。文化和旅游的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与苏州经济地位不匹配,符合品质生活需要的国际化品牌有待打造,城市文旅美誉度、影响力有待提升。

第三节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环境趋势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立足“十四五”发展新格局,苏州文化和旅游应聚焦国际形势,紧扣国家战略,对接市场消费环境,深入研判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努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满足新时代新要求。

从国际来看:全球城市文明对话提出文旅争先进位新视野,纽约、墨尔本、伦敦、首尔等国际都市都出台了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城市发展目标体系中,给予重点关注。从国内来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实施扩大文旅内需战略,深化文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争创一流、勇当标杆,切实把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新时代文化和旅游率先发展、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从行业趋势来看:文化和旅游正不断以改革创新的方式,强化文旅服务和产品供给质量,培育和壮大文旅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激发文旅消费潜力,努力实现“文化是旅游灵魂、旅游是文化载体”的共识。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成为产业转型、优化供给、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引擎。从机遇挑战来看: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倒逼文化和旅游加速向产品品质化、管理精细化方向发展。长三角一体化提出共筑文化发展高地、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要求苏州率先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品牌影响力更强的发展新路,更好地彰显“江南文化”独特魅力,更有力地打响“江南文化”品牌,更高质量服务国家战略。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大视野谋篇布局、大格局推动工作、大手笔建设项目,助力提升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水平,努力推动苏州文化和旅游迈上新台阶,为提升苏州文化软实力、建成文化强市、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和凝心聚力作用,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坚持改革创新。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与时俱进推动理念思路创新、方法手段创新、产品业态创新、机制模式创新,展现更多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成果,充分释放文旅生产力。

坚持文旅融合。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激发新动能、开辟新空间、塑造新优势。

坚持科技赋能。抓住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变革机遇,全面推进现代科技深度融入文旅领域,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兼具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旅游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第三节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总体目标是

率先建成文化强市。当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探路者、先行军,加快提升文化创新创造力,努力构筑思想文化引领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文艺精品创作高地,全面打响“江南文化”品牌,塑造江南文化的核心地位,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建成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市。

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面向世界构建旅游业新发展格局,打造全球知名的旅游品牌、世界一流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接轨国际的现代旅游体系,以高质量旅游发展、高品质旅游生活传播江南文化、赋能美好生活、展示城市形象,全面提升苏州旅游的全球知名度和美誉度。

具体目标是

江南文化充分彰显。江南文化内涵深度阐释,江南文化品牌深度传播,江南文化生活风尚流行,苏州“最江南”的文化特质更加凸显、人文内涵更加厚重、精神品格更加突出,苏州成为江南文化的核心叙述者、传播者和引领者。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艺精品创作繁荣发展,推出一批讲述苏州故事、体现江南文化的精品力作。遗产保护利用显著提升,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和创新性开发利用。公共服务全面升级,打造引领全国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苏州模式”。

文化产业倍增发展。以数字文化产业为核心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产业集群,建成全国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实现倍增发展。

旅游体系接轨国际。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建设现代旅游体系,促进全域旅游功能更加完善、旅游产业效能持续提升、旅游拉动城市消费作用更加明显,苏州作为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治理水平精准高效。加强党对文旅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区域联动协办机制,切实加强文旅市场质量监管,加快推进文旅现代治理精准化、高效化,文旅领域对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度显著提升。

展望2035年,我们的远景目标是:以江南文化为核心的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苏州成为与国际接轨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成为文化可持续繁荣的世界遗产典范城市,成为文旅创新驱动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成为全民共建共享的江南生活典范城市。

专栏1  “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项目

“十三五”末

取得成绩

“十四五”

发展指标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5.2%

10%左右

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

新增2

全国文化企业30

实现零突破

旅游业总收入

2067.4亿元

4000亿元

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创建成功

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城市

创建成功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创建成功

国家5A 级旅游景区

6

新增1-2

游客平均停留时间

1.65

2.45

游客满意度

85

90

人均外出旅游次数

7.5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2

新增2

舞台艺术作品获全国奖项

1个文旅部文华大奖

1个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1个文旅部文华大奖

人均接受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次数

5.6

7

国家级非遗传承人

50

新增10

第三章

第三章 构筑江南文化高地

对标国际文化名城,用好江南文化资源,以“江南文化”品牌建设推动苏州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以“苏州最江南”文化自觉扛鼎江南文化高地,将苏州打造成为“江南文化”核心城市。

第一节彰显江南文化核心内涵

加强江南文化学术研究。深入探寻江南文化概念范畴、演变脉络、要素谱系、变革动力等内容,明确“苏州最江南”继承内容和创新方向。与海内外高校、研究中心合力建设一批江南文化研究基地和学术平台,探索成立“江南文化研究联盟”。承办“苏州最江南”学者高层论坛,扩大苏州在江南历史文化研究领域的话语权。

打造江南文化策源中心。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名城”“江南水乡”“人间天堂”等既有江南文化资源,推出“江南名人轶事”“江南文化建筑符号”“运河文化”系列视频音频节目。在网络小说、影视剧等作品中柔性植入苏州特色的江南文化元素,推出一系列具有IP效应的衍生文化产品。联合权威机构定期发布“江南城市TOP榜单”和“江南文化生活指数”。借力互联网平台,有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高标准打造江南文化特色传播渠道。

传播江南文化生活风尚。深度挖掘苏州古典园林、大运河、古镇古村古街等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场景式综合文化体验旅游项目。组织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和专业团体,将苏式传统文化精品剧目、民俗节庆、非遗展示等融入景区,探索互动体验性的文化传播方式。实施“最江南·公共文化特色空间”计划,打造百个具有江南特色、文化品质、审美品位、公共品格的特色文化空间。

第二节塑造江南文化品牌形象

打造文旅城市品牌。以古城为核心,着力打造“世界遗产典范城市”“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园林之城”“一城百馆、博物苏州”等世界级苏州文旅品牌。进一步丰富江南水乡古镇的文化展示和文化体验,将更多的文化遗产内涵融入旅游产品中,逐步使江南水乡古镇成为国内具有鲜明特征的文化类休闲度假品牌。加快提升环太湖、环阳澄湖文旅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合理利用环湖地区自然与人文交相辉映的资源优势,打造国内一流的人文生态度假旅游品牌。充分发挥环金鸡湖、狮山商务区等地的商务和商业优势,打造富有江南文化特色的文商旅休闲旅游目的地品牌。

打造文旅产品品牌。创新发展夜间文旅品牌,鼓励开发夜间游览、主题夜餐饮、夜间民俗活动等业态。推出水上旅游品牌,通过水上产品多元化和复合化、水陆联动,开发游船观光休闲产品、水岸联动组合产品、水上运动赛事、水上主题活动,全面做好苏州旅游“水文章”。提升“苏帮菜”“苏式面馆”“苏式点心”等一批苏味饮食品牌。引导发展精品度假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精品民宿客栈,打造一批高端住宿品牌。着力打响苏州特色的“江南小剧场”“江南小书场”演艺品牌。

打造“苏式生活”品牌。推动“苏式生活”品牌建设,让“苏式生活”成为人人向往的生活方式。构建“苏式生活”城市文旅IP形象,通过线上手游场景、文创商品设计、影视演艺活动、餐饮住宿空间等产品业态,打造多层次“苏式生活”IP体验内容。开展苏州角落市集计划,围绕文化艺术、休闲娱乐、社区生活、现代产业等,打造全区域、全业态、全类型的苏式城市角落。丰富节庆活动,构建以“民俗+节庆+赛事+消费”为主题的全年全季假日跨时空节庆活动体系

第三节增强江南文化城市影响力

持续推广江南文化标识形象。合力打响“四季苏州·最是江南”总品牌,各县级市(区)宣传推广的内容中统一使用“苏州”字样及苏州文旅LOGO标识。市区联动、政企合作、线上线下联动,把标识形象融入旅游景区、公共场所、特色旅游产品等设计中,持续塑造、传播、固化苏州“最江南”品牌形象。

持续打造江南文化品牌活动。提升中国苏州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寒山寺新年听钟声等各类品牌活动的规模、质量和国际化程度,高质量办好中法文化论坛、全球手工艺论坛等国际性交流活动,主动承办国际国内各类节事赛事活动、大型国际会议,以丰富的文旅品牌活动凸显苏州江南文化高地形象。

持续做好江南文化宣传营销。制定江南文化海外宣传营销计划,依托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等机构,在更广阔的国际舞台上展示苏州江南文化魅力。推动苏州加入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国际组织,深化苏州在文化遗产保护、曲艺保护传承、旅游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大力宣传和推广富有江南文化内涵的文旅产品,提高江南文化主题旅游线路的落地率。积极发挥新媒体和国际社交媒体在旅游营销中的作用,通过旅游推广扩大江南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专栏2  品牌内涵建设重点项目

彰显江南文化核心内涵:中国苏州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最江南·公共文化特色空间”计划

构建江南文化品牌形象:城市文旅IP形象、苏州角落市集计划

增强江南文化城市影响力:“海派苏韵”双城旅游、苏州双年展、中法文化论坛、全球手工艺论坛、“在苏外国人游苏州”活动

第四章繁荣文艺创作生产

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激发文艺院团生机活力,加强对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生产的规划引领,大力培养高水平艺术人才,推出一批讲述苏州故事、体现江南文化的精品力作,推动苏州文艺从“高原”向“高峰”攀登。

第一节加强新时代艺术创作

加强艺术创作规划引导。加强文艺创作的规划指导和组织推动,制定市属文艺院团文艺精品创作年度计划。围绕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结合“一带一路”国家倡议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以及全省全市重大展演活动,会同各方力量将一批现实题材、爱国题材、革命和历史题材、江南文化题材的文艺作品加工好、打磨好,推出一批新时代精品力作。

加强优秀剧本创作扶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创作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剧本创作能力。建立和完善苏州市优秀剧本储备库,每年定期开展“梁辰鱼杯”剧本征集活动,购买一批剧本并储备入库、集结汇编,确保3年完成优秀剧本储备“百部计划”,推动一批优秀剧本搬上舞台。发现和培养优秀中青年骨干创作人才,扶持创作一批大型戏剧剧本和微型短剧剧本。依托中国戏曲苏州创作基地等机构,开展戏曲文本交流。

加强传统艺术传承保护。做好昆曲、苏州评弹、苏式滑稽戏、吴门画派等苏州优秀传统艺术的传承保护工作,传承弘扬经典,鼓励推陈出新。构建戏曲传承发展新生态,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传承吴门画派笔墨意趣,培养一批中青年美术创作骨干,进一步繁荣“新吴门画派”美术创作和研究。在传承传统艺术的基础上,兼收并蓄现代艺术、先锋艺术,坚持以我为主、百花齐放,使苏州成为国内知名的文化艺术之城。

   第二节提高文艺团体发展能力

深化市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提升院团创演能力。以股份制改革为突破,推动院团走向市场。开展转企院团股份制改革试点,吸纳各类资本,鼓励员工持股。建立艺、技衔制新型职务序列,形成职务能上能下的竞争局面。建立与职务序列相配套的薪酬体系,形成收入能多能少的良好格局。建立对市属文艺院团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在奖项评选、资金分配、项目评审、干部任用、薪酬等级等方面的应用力度。推动市属院团“一团一场”和配套设施提升。推动苏州市滑稽剧团、苏州市歌舞剧院、苏州市锡剧团新团部建设。加快改扩建演员公寓,提高演职人员生活保障水平。

提升文艺团体整体实力。全面提高文艺团体创作水平,推动苏州文艺从“高原”向“高峰”攀登。推动昆剧、苏州评弹、苏剧、滑稽戏等传统经典院团发展成为国内同类的排头兵和展演中心。歌舞、锡剧等转企院团发展成为群众喜闻乐见、表演形式多样的演艺产业骨干企业。支持苏州芭蕾舞团、苏州交响乐团、苏州民族管弦乐团,充分吸纳现代化、城市化、国际化的精神成果,发展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院团,在国内外舞台上演出更多具有“苏州味、国际范”的精品力作。实施文艺人才“青蓝工程”,加快中青年文艺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对民营文艺团体的支持、规范和引领,加快推动民营文艺团体高质量发展。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民办美术馆积极性,鼓励民办美术馆增加免费开放天数、提升办展质量、拓展群众美育活动。

实现文艺团体双效增益。树立以演出促提升、强队伍的理念,建立演出推广、加工打磨双向提升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文艺团体服务力度,不断提升市属文艺院团精品巡演场次,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积极推动文艺团体主动承担文化配送责任,承担多方面、多层次的展演、展示、培训等公益性服务。布局打造一批街头巷尾的公益性小剧场,为惠民演出提供阵地支撑。

第三节打造“百剧之城”演艺品牌

打造文艺展演城市角落。优化全市演艺空间布局。推动评弹、昆曲等地方特色文化进酒店、进景区、进特色街区,进一步提升“江南小剧场”“江南小书场”市场影响力。加快各类剧院剧场建设,选取历史街区、名人故居、工业遗址、水畔空间,打造一批特色剧场、沉浸式演艺空间、艺廊等演艺新载体,引入外部优质资源,促进演艺、经纪、策划、营销等业务形成良性循环。创新街头表演试点。利用博物馆、展览馆、剧院、书店、非遗传习所等现有城市角落空间,建设文艺集聚区,形成文化广场、文化休闲街、文创园区等文化艺术聚落,营造展演氛围,提升苏州文化艺术的传播力度。

推出文旅融合演艺产品。编排一批昆曲、评弹、话剧、歌舞等文艺演出,满足不同年龄层次、不同消费档次、不同文艺喜好的群众需求。整合山水、园林、街巷、院落中的传统文化资源,融入传统曲艺、苏工苏作等文化元素,开发一批具有较强交互性、体验性的特色文旅融合演艺产品。吸引全国优秀剧目展演,引进国内一线精品演艺剧目、国际著名演艺产品,以市场接受度和群众满意度作为奖补标准,持续放大“百剧之城”繁荣文艺创作与讲好“苏州故事”的积极作用。推动文艺演出进景区,以旅游放大苏州文化艺术影响力。

推动优秀剧目展演展播。借力上海国际艺术节、江苏省紫金文化艺术节、中国苏州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支持苏州优秀文艺作品多演出。办好戏曲百戏(昆山)盛典、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市级艺术展演季、全市文艺院团演出季等品牌文艺活动,聚集国内外优秀文艺作品,打造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江南品质和苏州特色的品牌艺术节。优化剧场供应机制,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实行统筹管理和规模运营。推动文艺院团与剧场深度合作,支持以团带场或以场带团,为优秀剧(书)目特设档期或建立中长期驻场合作关系。

专栏3  繁荣文艺精品重点项目

加强新时代文艺创作:剧本储备“百部计划”、“梁辰鱼杯”剧本征集活动、“江南如画”油画展

深化文艺院团改革:苏州市滑稽剧团新团部、苏州市歌舞剧院新团部、苏州市锡剧团新团部

打造“百剧之城”:江南小剧场、江南小书场、戏曲百戏(昆山)盛典、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苏州市“文华奖”艺术展演季、苏州江南青年戏剧节

第五章加强遗产保护利用

坚持精准保护、精准利用的理念,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体系,打响苏州“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和“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稳步推进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

第一节  打响“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品牌

加大世界遗产保护力度。着力加强园林群体性保护,深化“百园之城”建设,策划“一园一品”特色项目,打造“江南月”园林夜游品牌,加强江南园林文化开放性交流。积极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扩展项目申遗,持续推进张家港黄泗浦、太仓天妃宫、太仓樊村泾遗址等国家“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点建设。发挥牵头城市作用,稳步推进“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项目,加强江南水乡古镇保护研究。锁定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一段”目标,高标准打造以“运河十景”为核心的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一批地标项目和标志景观,打造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示范城市。按照《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完善大运河苏州段遗产监测系统管理工作,加强苏州大运河历史遗存的保护和周边建设项目的管控。实施苏州文明探源工程,以考古调查发掘为基础,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展现苏州文明起源脉络与苏州古城发展变迁。有序推进草鞋山、越城、黄泗浦、樊村泾、东山村等考古遗址公园申报和建设,形成多层次、综合性的保护体系。

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考古前置工作。修订《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强化推进地下片区文物保护,从“建设前考古”变为“出让前考古”,解决长期以来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提高革命文物保护水平。对全市革命文物资源和保护单位进行专项调查,摸清革命文物保存状况。对新发现的革命文物,及时依法纳入保护范畴,把具有重要价值的革命旧址核定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系统保护,抓好抢救性保护,开展预防性保护,研究推进革命文物集中连片县区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挖掘革命文物内涵价值,着力办好精品展陈,深化拓展教育功能。设立重点文物建筑科研基地。开展重点文物古建课题研究,最大程度发掘重点文物建筑的学术价值,形成学术研究成果。建立文物保护修复中心,实施文物展示、修复、保管科技提升工程。开展文物鉴定评估。定期开展苏州市文化遗产资源点普查,对苏州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摸底式鉴定与评估,设立分类分级保护对象,并逐步增补保护对象,为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打好基础。建设文物管理平台。创新性建立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文物安全制度建设。以资源评估为基础,实施常态化分级分类保护管理办法,逐步形成重点突出、时序合理的修复保护制度和机制,并通过苏州市文物资源大数据智慧化资源管理平台,采用多种展示技术向公众提供教育和公共服务。

高质量推进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制定《苏州市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规范》,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益的指导意见》,制定文物建筑活化利用负面清单。扎实推进一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文物活化样板。研究编制《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修订《苏州市区古建筑抢修贷款贴息和奖励办法》,将补贴额度从工程维修总额的20%逐步提高到50%,推动公众社会责任与权益相融合。将文化遗产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在课内增加相关学科,培养学生的文物和遗产保护利用意识。发挥古城国家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区的核心作用,加大对具有江南特色历史风貌的古城古街古巷整体性保护力度,活化利用古城文物和遗产资源,助推古城产业升级,经济结构优化。以国家5A级景区标准整体推进古城区建设江南文化底蕴深厚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到2023年达到国家4A级景区建设标准,到2025年达到国家5A级景区建设标准。

第二节  打响“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

推动传统手工艺创新发展。实施“故宫苏作工艺重振计划”,与故宫博物院联合对故宫苏作进行系统整理研究,厘清故宫苏作的品类、数量等具体情况。以故宫苏作为蓝本,对工艺传承较好的进行复制,工艺失传的进行仿制,造价昂贵的进行三维数据扫描,以适当方式在苏州展陈。组织开发具有故宫文化背景、苏作风格意蕴的现代苏作文创产品。推动传统工艺表现手法、工艺载体、创作题材创新,促进工艺美术与新兴技术有机融合。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苏州地方标准或行业团体标准,对传统工艺品质进行认证。持续开展传统工艺后继人才培养,对青年苏作人才继续教育、创业就业、参加竞赛等予以资助。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规划筹建苏州传统工艺展示体验中心。优化苏作馆管理运营,打造有文化内核、有市场价值的作品,不断丰富江南文化场景展示,让苏作馆具有充沛的文化感染力和商业活力。

加强非遗数字化保护。开展全市传统工艺和民间艺术发展情况普查,建立传统工艺重点振兴项目目录和非遗数据库管理系统。支持工艺美术数字化资源库、鉴定评估体系和展示交易平台建设。推进中国蚕桑丝织技艺(苏州宋锦、苏州缂丝)、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苏州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苏州民族乐器制作技艺)、国画颜料制作技艺(姜思序堂国画颜料制作技艺)、装裱修复技艺(苏州书画装裱修复技艺)等世界级、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数字记录工程,推进省、市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字记录工作。

加强非遗宣传推广。完善国家级非遗保护研究基地、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各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建设,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活动。鼓励历史街区、旅游景点、美术馆及相关单位,开展苏作集市、手工艺集市等线下集市。推动“苏艺杯”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子冈杯”玉石雕刻精品博览会、中国苏州工艺双年展暨中国刺绣文化艺术节等展销平台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工艺产品展销平台。研究出台苏作品牌企业(工作室)认定办法,树立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工作室)品牌。

第三节  提升“博物馆城”建设水平

构建多元化博物馆体系。建设以苏州博物馆为龙头、文化系统和行业主题博物馆为主体、非国有博物馆为特色的博物馆城新格局。以国家一级馆为标准提升一批重点博物馆,以国家二、三级馆为标准提升一批行业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提升苏州博物馆及其西馆陈列质量、服务品质,打造“博物馆学校”。推进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苏州考古博物馆、沙洲优黄文化园、东山村遗址博物馆、吴江博物馆新馆、昆山博物馆、昆山中国戏曲博物馆等一批重点博物馆项目建设。推进大运河文化展示馆、江南文化博物馆群落等主题博物馆建设。扶持社会力量建设一系列有特色的中小型专题非国有博物馆。拓展博物馆集群云端体验方式,开设网络云展览。通过知识性、趣味性和观赏性有机结合的方式,增强云端展览表现力和感染力。

加强博物馆创新开放。打响“一城百馆、博物苏州”品牌,加强馆藏策展创新与功能延伸,从建筑风貌、景观元素、空间格局、商业业态、文化设施、社区服务等方面入手,通过渐进式或微更新等手段,将部分文保、控保单位打造成综合性文化遗产展示场所、文化主题公园等场景化空间。逐步推进博物馆全时段开放。推进博物馆集市和博物馆奇妙夜活动。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研学功能,强化博物馆展陈全社会参与。发展博物馆城网格体系,引导乡镇、社区、学校等社会力量参与流动博物馆、数字博物馆、社区博物站等文博空间建设。

实施文博经济拓展延伸。鼓励博物馆文创联合开发,深度挖掘博物馆资源的文化内涵,寻求设计、创意、展览等产业支持。加强博物馆设施旅游化改造,搭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开发更多具有苏州文化特色、具有艺术性和实用性的文创产品。建立文博产业园,集聚设计创意、研发生产、宣传推广、艺术金融等产业链支撑,形成博物馆文创全产业链。推动博物馆文创整合营销,通过内容定制、场景设计、故事营销、融媒体互动加强宣传。充分运用各类电商平台,进一步推进文创体验店销售模式,与旅游景区、酒店、重点商圈、乡村旅游等合作,同时依托重点展会平台,展出、销售苏州文博场馆自主设计的文创产品。

专栏4  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重点项目

文化遗产保护:苏州文物信息平台、苏州非遗管理数据库、青苔国际工业设计村、阳澄湖(消泾)国际手作村

博物馆城建设:苏州博物馆本馆整体维修和展陈改造、苏州博物馆西馆、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苏州考古博物馆、东山村遗址博物馆、吴江博物馆新馆、张家港市非遗展示馆、沙洲优黄文化园、昆山博物馆、昆山中国戏曲博物馆

第六章完善文旅公共服务

落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布局、特色化探索、精细化管理,高品质提升旅游目的地公共服务,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

第一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布局

均等布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持续落实《苏州市文化设施布局规划(20172035)》,进一步完善城乡“10分钟文化生活圈”建设,以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复合型文化中心为目标,推动苏州大剧院、苏州美术馆新馆、苏州名人馆新馆等重大设施建设,形成新的重点公共文化设施集聚区。科学划定重点区域,有机整合周边大型场馆、商业综合体和公园绿地等优质空间,合理布局主题鲜明、功能齐全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提升片区公共文化服务辐射半径。有效夯实基础面公共文化服务站点,实现集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宣传、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公共服务站点效用叠加和功能复合。探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社会化运营,逐步形成符合群众需求的新型运营管理模式,打造更多高颜值、有内涵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力争达到0.5平方米。

特色营造公共文化服务场景。采取文化主题嵌入策略,挖掘核心文化元素,推动街道文化站主题特色化打造和空间复合化利用,实现“一站一主题、一站多功能”。针对不同社区群众的文化需求,采取文化主题定制策略,放大社区现有公共文化服务比较优势,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标杆社区,实现“一社一品、一区一格”。推广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家庭,营造良好的家庭文化艺术氛围,实现“一家一风、一庭一景”。依托苏州高等院校、科创园区,以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集聚、共享和融合为抓手,激活全民创造力与能动性。精准对接在苏国际友人,了解国际友人服务需求,融入优秀传统文化和苏州文化特色,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服务形式,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国际社区典范。

建设数字共享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完善苏州智慧文旅平台。通过“一平台三中心”的建设,即数字文旅平台、数据中心、对内管理中心、对客服务中心,实现文旅公共服务、产品展示交易、智慧营销、政策发布和政府管理的线上集成,推动文物、图书、展览、文创等内容的数字化展现。建设苏州公共文化服务智慧档案馆。对苏州市公共文化服务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实现对档案收集整理、保管转递、统计查阅等工作的数字化管理。优化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依托苏州图书馆、第二图书馆作为地区中心馆的资源优势,建立市域一体的公共图书大数据平台和区域性文献资源保障体系,完善和创新“网上借阅社区投递”服务,逐步实现大市范围内公共图书通借通还。

第二节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典范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精准供给配送。建设公共文化按需选配平台。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化供给和“菜单式”选配,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示范。规范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机制。落实《苏州市文化和旅游类社会组织扶持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采用委托代理机构经营管理方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专业配送管理,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率。根据服务场景的异质性和市民需求的多样性,研发设计更有针对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包,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重点引导和支持公共文化有声服务配送专线,挖掘利用苏州特色文旅资源,设计一批接地气、留得下、传得开的有声公共文化服务精品。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民生幸福指数。全力塑造公共文化惠民品牌。依托“我们的节日”“天天有”、市直舞台艺术“四进工程·社区行”和“广场主题活动”四大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开展“社区文化艺术季”“社区文化创新”等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力争把苏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全国标杆。持续打造公共文化群文品牌活动,培育创新“苏州十日谈”“听苏州在读诗”等活动。深挖放大文化名人名家效应,以苏州市名人馆为抓手,沿古城环护城河建设苏州名人雕塑群落,主动探索展览展示、宣教推广新手段,推出“名城·名人·名校”联动项目,释放名人文化综合效应。

推动社会普及艺术教育。积极引进国内优质艺术院校来苏设立分校。出版昆曲考级教程,开展昆曲社会考级培训。常态化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将优质文化产品送到全市大中小学校。发挥好苏州戏曲传承中心在地方戏曲、曲艺等方面传承创新、传播推广、惠民服务作用,努力打造城南戏曲文化聚集区。健全群众艺术创作生产激励机制、群众性文化演出活动奖补机制、文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持续推出优秀原创群文作品,涌现一批有温度、有人气、高质量、接地气的优秀原创群文作品,巩固苏州群众文艺创作生产“江苏第一、全国领先”地位。

第三节升级旅游公共服务配套

增强旅游交通通达性。强化苏州高铁站与周边国际机场的合作,探索值机前移服务。积极推动苏州与周边重要交通枢纽尤其是浦东机场之间的高铁连通。研究以苏州北站和沪宁城际铁路苏州站为枢纽节点,串联国家5A级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的轨道交通或旅游专线交通网络规划。不断优化自驾游换乘中心的建设与服务,加快苏州古城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对古城内连接旅游景区的交通廊道、慢行道、水道等进行旅游化改造。充分利用地铁的旅游交通主干作用,推出“地铁+单车、地铁+公交、地铁+共享汽车”区域公共出行方式组合。各县级市(区)围绕国家4A级以上景区和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相应的具有配套休憩功能、互联互通的慢行交通体系。

提高旅游咨询服务水平。完善“君到苏州”文旅总入口线上服务功能,提供全方位的权威真实旅游信息。提升景区、度假区等重点旅游场所免费Wi-Fi的覆盖率。探索政企合作,在周边机场、高铁枢纽站等重要交通节点设立苏州旅游线下咨询服务点,为来苏潜在游客第一时间提供准确便捷的信息咨询和其他代办服务。依据《全域旅游服务中心标准》,结合交通站点、饭店景区、商业网点等,构建全市三级咨询和集散服务体系。优化《苏州旅游指南》等宣传资料的编排和投放,持续提升旅游咨询工作人员的外语咨询能力和服务水平。

营造良好旅游环境。坚持主客共享理念,营造宜居宜游的旅游生态空间。强化空气、水等城市重点环境要素治理,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营造舒心生态环境。开展标志性景观和地标亮化工程以及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营造美心景观环境。促进游客与居民和谐互动,营造乐心生活环境。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营造安心安全环境。加强城市主题文化氛围全域营造,嵌入特色文化元素改造城市公共空间,营造具有苏州特色的高品质旅游环境。

推进“苏式生活”涉旅化改造。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建设一批科技型、智能型旅游厕所。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包括盲道、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卫生间、扶手栏杆等在内的无障碍体系。全域覆盖旅游导览服务,在商业中心、交通枢纽、重要通景公路入口、地标建筑入口等处配套设置旅游全域全景图,为游客出行提供科学引导。推动重点区域中街巷、菜场、社区、街心花园、广场的旅游化改造。通过IP赋能、网红打卡点位、特色小店经营等,打造一批集文化体验、展览、休闲、购物于一体的风情化、主题化特色生活街区街巷。

第四节加快提升广电公共服务

健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建设,升级综合性应急广播体系,推动应急广播在城乡综合治理、文化娱乐以及数字乡村等政务、民生领域普遍应用,努力打造城市应急广播体系的苏州样板。加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工作,鼓励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和国际传播的公益广告。确保全市城乡免费提供数字电视节目16套以上,对低保户、特困户等继续给予有线电视收费减免。

加快智慧广电建设。完善有线智慧镇(街道)建设。继续支持和推动建设具有广电特色的智慧城市,立足有线智慧镇(街道)全覆盖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区)建设省级智慧广电示范项目。支持苏州广电总台4K超高清制播体系建设,增强4K超高清节目生产能力。支持江苏有线苏州分公司研发新一代8K超高清智能机顶盒,提高广播电视视听服务品质。

加强广电媒体融合。支持苏州广电总台建设中国(苏州)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落实标准规范。鼓励县级融媒体中心精耕本地内容,加快试点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支持苏州广电总台苏州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苏周到”项目的承建与运维,做大做强融媒体阵地。优化全媒体融合体制机制。

专栏5  文旅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公共文化设施:苏州大剧院、苏州美术馆新馆、苏州名人馆新馆、苏州图书馆(人民路馆)升级改造项目、望亭大运河文体中心、吴江区平望运河文体中心、工业园区南部市民中心项目、张家港市城西文体中心、张家港市美术馆、张家港市全域旅游集散中心(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张家港市音乐厅、昆山市美术馆、昆山市音乐厅、昆山图书馆二馆、太仓美术馆新馆

公共文化服务:苏州市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平台暨“城市阅读一卡通”工程、“苏州最舒心”公共文化服务、“苏州都挺好”群众文艺服务

旅游公共设施:旅游厕所改造升级、无障碍设施改造

旅游公共服务:“快旅慢游”城市交通体系、景区标识标准化

广电公共设施:昆山市传媒大厦、中国(苏州)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

广电公共服务:苏州广电总台超高清项目、江苏有线苏州分公司8K超高清应用及推广

第七章建设现代旅游体系

以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加大全域旅游建设力度,打造高质量文旅集聚区,提升旅游产品供给质量,加快建设综合效益高、国际吸引力强的现代旅游体系。

第一节优化全域旅游空间

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充分利用苏州在长三角城市群中良好的区位优势和独特丰厚的文化资源优势,以沪苏同城为切入点,共同打造面向国际市场、富有江南文化底蕴的国际旅游目的地。通过苏锡常一体化、环太湖旅游圈、苏杭运河游等合作机制,共同打造长三角以文化体验和休闲度假为重点的最具竞争力的旅游目的地。构建“一核两区三带”旅游发展空间格局。一核:城市人文休闲旅游核。以苏州古城和金鸡湖中央商贸区为核心,打造苏州旅游的核心引擎,助推苏州成为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苏州古城依托古典园林、大运河、昆曲等世界文化遗产资源,深挖古城文化内涵,整合古城文旅资源,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高端酒店、旅游民宿、旅游集散中心等,提升古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江南文化植入旅游产品体系,整体以国家5A级标准的景区为目标,打造古城“最江南的苏式生活体验”地。金鸡湖中央商贸区依托周边高品质的文化商业商务优势和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与古城古今辉映的都市时尚旅游和会展会奖旅游目的地。两区:太湖生态度假旅游区,以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为核心,整合苏州沿太湖生态、文化、乡村旅游资源,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打造具有国际高水准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胜地,成为苏州旅游新的增长空间。湖荡生态休闲旅游区,以阳澄湖、沙家浜、虞山、尚湖多样性的自然生态景观资源为依托,面向长三角地区目标客源,打造集休闲购物、美食品鉴、湿地湖泊度假、主题乡村旅游于一体的多彩旅游板块,成为长三角泛城郊休闲旅游目的地。三带:水乡古镇文化旅游带,依托江南水乡古镇,以历史文化为内涵,不断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体系,拓展休闲度假功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构建国内最高品质的文化体验类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沿江活力休闲旅游带,以工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岛屿度假为突破口,以郑和文化为线索,以大型旅游项目为引领,分层次、多元化、差异化地组织旅游产品,融入长江水上旅游产品,塑造丰富多彩、活力无限的沿江活力休闲旅游带。大运河文化遗产游览带,依托现有的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联通运河和古城水系,通过构建完善的水上交通体系,贯通环古城游船线路和运河文化游船线路,形成古城与运河的旅游廊道,带动大运河沿线对文化遗产资源、生态资源和景观资源的旅游开发利用,构建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一段”。

第二节强化旅游载体建设

推动景区景点提档升级。持续提升古镇古村、古城园林、博物场馆等重点旅游景区质量。通过对景区服务的智慧化改造和业态内容丰富,对传统景区进行二次更新,始终保持苏州核心旅游景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结合城市街区和商业区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持续提升金鸡湖、平江路、山塘街等开放式景区品质,带动区域性旅游目的地质量提升。推动石湖建成国家5A级景区,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推动长三角示范区江南水乡客厅建设,践行城水共生、活力共襄、区域共享的发展理念,打造展示长三角文化艺术、一体化发展和生态文明的重要窗口。鼓励扶持旅游休闲街区等特色街区,以及研学旅游基地、特色小镇等产业融合型景区建设。

提升旅游度假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度假区内旅游相关项目的开发和引进,加强度假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与各度假区的交通通达性,以及度假区内部的快行慢行特色交通体系。以高品质富有特色的住宿、餐饮、生态休闲、健康养生、文化娱乐、体育运动、乡村农事生活体验等为特色,打造23个国内一流、长三角首选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以省级以上度假区考核为抓手,不断提升苏州旅游度假区产品和服务质量。

加快乡村旅游区建设。充分利用苏州优越的农业农村资源和乡村文化旅游资源,依托富有特色的乡村民宿、农家乐、农事活动、生态环境,大力发展亲子游、研学游、体育旅游等乡村休闲度假业态,力争打造全国乡村旅游的苏州样板。以省级和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为目标,鼓励社会资本和旅游企业有序开发乡村旅游,以旅游业助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通过公共文化服务助力和文化产业带动,吸引乡村青年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

第三节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丰富住宿业态。积极推进多元化的旅游住宿设施建设。重点发展精品民宿、精品度假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等住宿业态。培育并扶持汽车营地、户外露营地、帐篷营地、度假农庄、主题文化客栈、乡村低碳酒店等新兴住宿业态。注重高星级酒店的品质提升和经济型酒店的规范服务。引导现有高星级酒店主题化、品质化、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

打响苏州美食品牌。充分挖掘苏州美食文化,实施“苏州饮食匠人培养和推广计划”,继承并创新开发苏式菜肴、点心、小吃等地方美食精品,打响体现苏州精致生活的“姑苏味道”和“苏帮菜”美食品牌。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参与“米其林”“黑珍珠”等国际国内知名的市场化等级评定。支持餐饮企业借助国内外知名旅游攻略平台进行自我宣传推广,扩大苏州美食影响力。鼓励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风情美食、餐饮、酒吧品牌,丰富美食品种和业态。

开发苏州特色“城市礼物”。整合非遗传承、历史街区生活资源、农产品等,促进工艺品、土特产、生活用品和旅游纪念品的融合开发。鼓励民间艺人开办传统旅游商品制作展示作坊,开发具有鲜明特色的“城市礼物”。鼓励和扶持特色制造企业开发“前店后厂、参观体验式购物”旅游项目,鼓励工业厂房改建为工厂直销购物和展示贸易店。

推动多元产业融合。积极引进骑行、徒步、越野、户外、水上等休闲运动类品牌活动和比赛。推动体育运营公司和旅游企业双向延伸发展。充分发挥古城风貌优势,开发“城市微旅行”等特色旅游产品,打造“可阅读的苏州”。鼓励各类非遗技艺活化利用,融入酒店、民宿、餐饮、亲子、研学等旅游产品中,提高苏州旅游产品的文化价值。吸引文旅企业和文博品牌开发博物馆酒店、文博创意中心等文旅新业态。持续打造“约会苏州”会展会奖品牌,支持古城、环金鸡湖、环太湖等重点区域发展会展会奖旅游。高质量推动工业旅游示范点建设,提升工业旅游品质,构建可学、可娱、可购、可闲的工业旅游发展模式。

第四节提升旅游城市竞争力

吸引优质项目落地。积极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文旅资源市场化配置,激活旅游市场主体。根据旅游空间发展规划,支持和鼓励各县级市(区)开展旅游招商引资,积极吸引重大旅游项目落户苏州。支持本地相关国资和民营资本投资旅游项目、创新开发旅游产品,持续提升苏州作为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竞争力。出台有效政策吸引优质旅游企业入驻苏州,不断提升苏州旅游的运营水平和竞争力。

引入国际旅游品牌。重视品牌在旅游发展中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在酒店、餐饮、研学游、亲子游、演艺、文化体验等产品开发中引入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鼓励旅游及相关企业积极发掘利用在地文化和特色资源,创设和培育旅游产品自有品牌。出台相应政策对企业在品牌方面的投入予以奖励。

扶持本土旅游企业。针对苏州旅游企业偏小偏弱的现状,培育一批以文化和旅游为主业的本地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鼓励各类旅游企业以资金、品牌、市场为纽带,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促进企业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经营。持续推动“旅游+互联网”平台类企业发展壮大。引导中小文旅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之路,提升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和鼓励本地文旅企业参与国际旅游市场推广、运营和输出。支持旅游企业的产业延伸,通过“旅游+”发展壮大。支持相关产业的企业跨界投资和运营旅游业态,形成文商体旅综合发展能力,最终实现旅游企业竞争力大幅度提升。

专栏6  文旅供给重点项目

文旅综合体(度假区)建设:苏州融创桃源国际生态文旅度假区、吴江江村农文旅融合示范区、吴江黎里国际生态文旅示范项目、沙家浜华侨城唐市古镇文旅综合体、铜琴铁剑历史文化旅游街区、阿里大文娱苏州中心周庄数字梦工厂、昆山和乐电影梦工场、昆山大西门文旅商业街、昆山魔之塔文创综合体、太仓全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太仓金仓湖度假区、太仓复星复游城、太仓罗腾堡德风街、张家港伟光汇通东渡古镇

第八章优化文旅消费体系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以建设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推动文旅线上线下消费,丰富文化和旅游消费供给,优化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服务设施,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文旅消费市场国际化、特色化发展。

第一节全时全季激发文旅消费

促进夜间文旅消费。各县级市(区)至少形成1个具有品牌影响力、市场活跃度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区。持续推进“姑苏八点半”夜间经济品牌,深化构建以夜show、夜游、夜食、夜购、夜娱、夜宿为主题的苏州“夜魔方”体系。鼓励图书馆、博物馆、品牌书店等文化场所开发夜间服务产品,支持演艺场所引进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国内外精品艺术项目。支持深夜食堂、深夜影院等配套功能完善,拉长夜间消费时长。

促进淡季文旅消费。落实带薪休假政策,鼓励错峰休假。通过提高年人均出游次数提升市民生活水平。鼓励景区淡季门票减免、演出门票打折,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开展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着力培育和创新发展有特色、吸引人、可过夜的旅游产品和项目,打造多样化的消费场景。力争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采取财政直补消费者、商家优惠折扣等方式,让全民共享文旅盛宴。

第二节优化文旅消费环境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开展“店外设摊”和“集中夜市”试点。优化微型餐饮企业准入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依法放宽企业夜间促销活动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娱乐场所分级分类管理模式。规范化管理精品民宿。持续推行“无理由退货”,健全相关标准和信用体系,建立消费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完善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调整优化夜间交通。完善停车引导系统建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位夜间向社会开放,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优化夜间停车收费标准。延长重点区域地铁、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增加夜游专线线路,加强夜间重点区域出租车、网约车辆调配。健全公共自行车服务体系,规范引入共享单车,构建公共自行车与共享单车互为补充、融合发展的绿色低碳出行模式。

挖掘文旅消费潜力。推进央行数字货币文旅消费应用试点,持续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和文旅电子消费券。统筹景区、酒店、旅行社、文博场所等单位,实现在线购票、产品预定、保险购买、合同签订等一站式文旅消费服务,打造可信度高的文旅消费圈。扩展网络消费、信息消费,举办线上线下联动的苏州购物节。

第三节提升文旅消费品质

集聚全球高端消费品牌。重点引进一批中高端文旅产品品牌,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市内免税店政策,发展区域性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等,拓宽国际中高端消费品购买渠道,发展购物旅游。振兴地方老字号消费品牌,鼓励老字号创新经营,适应新消费趋势和需求,着力培育一批品牌认知度高、文化特色浓郁、生产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老字号新晋品牌。孵化苏州原创消费品牌,建立原创消费品牌推广研究中心,与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合作孵化本土品牌。健全品牌建设配套服务,加强对商标注册、品牌策划、包装设计、外宣推广、质量保证、产权保护等方面培训和服务。

建立文旅消费质量保障体系。以满意度调查为重点,促进文旅消费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文旅消费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文旅消费舒适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以宣传引导提升服务意识,对旅行社、旅游景区、饭店、餐饮等旅游行业以及银行、医院、出租车、公共交通、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服务行业,进行品质服务的引导,强化各行各业的服务意识。以标准实施促进质量提升,不断加快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酒店宾馆、特色餐饮、旅游购物、民宿、客栈、青年旅舍、乡村酒店、会议会展中心、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巴士等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出租车、公交车、地铁、购物中心、商业街区、娱乐场所、银行、医院等服务行业以及120110119114等热线在游客服务方面的服务导则和指南,提升全社会的服务水平。

建设消费中心城市。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引领作用,不断丰富消费产品和服务、优化消费环境和结构、完善消费设施和布局,全面提升文旅消费水平,构建文旅赋能经济的驱动模式。推动观前、石路、南门商圈的扩容升级,加快国际品牌、高端消费等要素资源集聚,打造国内一流商业中心、长三角高端消费地标平台。总结苏州开展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经验,以提高城乡居民整体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为主要内容,完善苏州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大数据平台功能,整体提升文旅消费质量。深化文化和旅游消费推广营销,以“客分三类、时分四季”总体思路,策划面向本地游客的“苏州人游苏州”活动、面向国内游客的“来苏州旅游都挺好”活动、面向国外游客的“来中国,游苏州”活动。按照春夏秋冬规划苏州文旅时间轴线,全方位、立体式策划主题内容,打响“四季苏州·最是江南”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专栏7  文旅消费重点项目

特色商业街区塑造项目:依托平江路-观前文旅商圈、山塘街-石路文旅商圈、湖东商圈、湖西商圈、狮山商圈、高铁新城文旅枢纽商圈等商业街区,打响一批历史有根、文化有脉、商业有魂、经营有道、品牌有名的特色商业街区,建设老字号旗舰店集聚区和文商旅联动示范区。

苏州“夜魔方”吸睛计划:鼓励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夜间开放,开发特色夜间旅游体验活动项目。优化丰富水上旅游产品和服务,打造苏式水上夜游线路。

城市首店和特色小店项目:布局文旅“首店经济”,保护苏州文旅“特色小店”,每个街区引入12家品牌首店、网红店、新零售主题店、特色小店、老字号店等。

文旅消费便捷支付示范区项目:提高银行卡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做强“君到苏州”总入口,鼓励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

第九章强化文旅治理能力

在资源配置市场化运行机制下,进一步推动开放式、体验式新型文旅业态发展,进一步加强精准化监管与现代化治理手段,进一步强化政策、资金、人才方面支撑力度,推动文化和旅游真融合、深融合。

第一节加强党对文旅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委领导贯穿于“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发挥宣传部门指导协调作用,推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化和旅游工作机制,合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通淤点堵点,整合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能力。加强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干部队伍建设,选准用好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深度融合。

第二节有效实施文旅市场监管

优化信息汇总平台。建立健全苏州文旅产业优质项目数据库,对统计范围涉及的行业做好全面仔细的登记、核实工作。建立与国家、省有关考核体系相衔接的文旅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对文化和旅游企业与相关部门运行情况的统计监测与分析,提高统计监测能力。严格执行产业数据季报和半年报在线直报机制,确保产业数据及时上报、动态更新。定期发布地区文旅产业发展报告和重点项目建设报告,强化项目跟踪推进、督促检查、滚动管理以及绩效分析,实时掌握文旅产业发展动态。发挥数据统计在行业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部门协同治理。以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诉求处置一体化消除监管缝隙。完善文旅部门与应急、消防、交通、公安、城管、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协作联动机制,运用第三方暗访评估、交叉执法检查等综合监管手段,深化开展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案件实行督办问责,重点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打击“黑社”“黑导”“黑店”“黑车”和违法违规旅游购物点。

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探索一业多会,推进文化旅游行业协会的专业细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美食、茶楼、酒吧、旅行社、酒店、民间手工艺等领域的行业自律与品质提升作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间信息互联互通,发挥社会共治作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市本级和各县级市(区)建立涵盖涉旅企业和导游,融合政府监管、游客评价、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为一体的旅游诚信体系。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旅游企业“黑名单”制度、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多部门联动的奖惩机制,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第三节努力改善文旅营商环境

严格依法行政。持续高质量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的相关程序,依法应对行政诉讼,以严谨的法治精神支撑文化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不见面审批、并联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审批机制。建立文化产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进营商环境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联动的投诉和市场秩序监管机制。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保障文旅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节合理制定文旅政策措施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设立“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主要指标,包括约束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分解到各县级市(区)和相关部门,形成各方积极参与文化和旅游建设的良好合力。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形成初建有标准、过程有检查、项目有跟踪、中期有考核、结果有汇报的考核监督机制。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以本规划为依据,出台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健全文化和旅游财政投入机制,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和旅游重点领域工作。落实财政资金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统筹落实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和管理。放大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奖励和补贴等手段,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和旅游项目。深化文化旅游与金融合作,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开展常态化投融资对接交流活动,撬动更多资本投入文化和旅游行业。

完善人才引育机制。深化推进姑苏宣传文化人才计划和姑苏旅游人才计划。充分发挥文旅部文旅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提升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水平。优先引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在人才公寓供给、人才成长补贴等方面大力提升人才引进待遇。积极搭建实践锻炼平台,扶持资助优秀中青年人才主持重大文化和旅游课题。探索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的新思路,吸纳和引进海外优秀文化和旅游人才。鼓励文化和旅游人才创办文旅企业,打通产学研渠道,培养实践型人才。

专栏8  文旅治理重点项目

苏州市文旅指挥中心:突出数据汇聚、数据分析、假日指挥、应急管理、远程视频等五大功能,实时掌握文旅数据,加强文旅数字监管,提升假日旅游指挥功能和应急指挥能力。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现代指标体系:涵盖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内容指标、社会需求度指标、资源状态指标、文化与科技含量指标、机构职业素质指标、服务功能效益指标、社会满意度和成本运行状态指标、专业技术质量指标、行为流程规范性指标、资金运用指标等方面。

成立相关协会:成立苏州市文物保护协会,鼓励、支持更多的单位与社会企业参与到文保事业中来。成立苏州市文物保护志愿者团体,主动与高校、企业、社会组织展开多方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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