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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工作要点

  • 来源: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时间:2021-03-1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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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今年的文广旅工作意义重大。202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构建新格局,按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高融大上”攀新高的总体要求,紧盯“率先建成文化强市”“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的主要目标,着力打响江南文化品牌,加快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做大做强文旅经济硬实力,促进旅游业跨越发展,努力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职责使命,推动“十四五”文广旅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着力打响江南文化品牌

1.加强江南文化挖掘研究。启动苏州文明探源工程,推进三山岛、草鞋山、越城、木渎古城等遗址考古挖掘,组织吴地早期文明进程研究。牵头江南水乡古镇申遗项目,年内召开申遗工作推进会。打响“一城百馆、博物苏州”品牌,苏州博物馆西馆年内建成开放,加快建设苏州考古博物馆、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博物馆,深化文博和旅游融合发展。擦亮“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品牌,推动苏州传统工艺振兴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实施“故宫苏作工艺重振”计划,参与建设进博会“苏作馆”,高水平展示苏州工艺美术精品。

2.丰富江南文化展示呈现。以江南文化为精神纽带,打造具有江南品质、苏州特质的节庆品牌。组织第三届中国苏州江南文化艺术·国际旅游节开幕式及舞台艺术展演、美术展览等系列活动。承办第三届大运河文化博览会,推动长江文化节提升规格。承办第八届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苏州评弹艺术节,支持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新三年计划”、“中日文化交流促进年”相城文化大节系列活动。实施“最江南·公共文化特色空间”计划,打造一批具有江南特色、文化品质、审美品位、公共品格的特色文化空间。发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作用,建立健全“一市一节庆,一镇一品牌,一村一特色”公共文化联动新机制。

3.推动江南文化转化发展。打造“四季苏州、最是江南”文化旅游品牌,彰显最具江南韵味的“诗与远方”。组织“江南小书场” “公益小剧场”“江南小剧场”等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地方特色文化演出进酒店、进景区、进特色街区。开展“运河十景”建设工程,建设一批有生命力的地标项目和标志景观,开发一批运河主题精品旅游线路。实施舞台艺术优秀剧本储备“百部计划”,研究设立苏州本地剧本奖项,推动“江南文化题材”“运河主题”等委约创作,推出舞剧《河》、民族管弦乐《江河湖海颂》,加强“江南丝竹”研究和传承利用。

4.促进江南文化传播推广。推动江南文化“走出去”,持续提升江南文化美誉度、影响力。打造高端文化传播交流平台,视疫情发展情况,承办第五届中法文化论坛。持续办好部、市合作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推动文旅部与市政府续签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布达佩斯中国文化中心装修项目。


二、推动文化事业持续繁荣

5.精心组织艺术创作和文旅活动。突出建党100周年主题,创作一批主题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和新创主题美术精品。举办建党百年——苏州市舞台艺术精品专场演出、优秀美术书法作品展和“百年百场”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围绕“红色记忆”主题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活动,策划推出一批红色主题文化旅游产品。推出苏剧《姑苏人家》、昆剧《灵乌赋》等新创重点剧(书)目10部,小戏、小品、歌曲等20件。力争1-2部剧目入选国家、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重点投入剧目,5个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推出美术精品100件,力争在中国百家金陵画展(2021)等一系列国家级、省级重大展览中取得好成绩。常态化组织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6.持续提升文旅公共服务体系效能。制定苏州“新时代文化新地标”名录,培育重点公共文化设施集聚区,完善城乡“10分钟文化生活圈”建设。持续打造“苏州最舒心 文化惠民心”服务品牌,创新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验日”活动,试点市、县区联合配送,增强城乡基层公共文化均等性、精准性、有效性。大力推动文旅公共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化,加强公共图书馆馆际交流合作,积极发挥长三角城市文化馆联盟作用,打造沪苏文化馆巡展品牌。大力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举办第四届苏州市群众文化“繁星奖”评选。

7.切实加强遗产保护利用。以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强化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发布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组织编写创建导则,开展板块个性化指标考核,编制文物活化利用规范。推动大石头巷吴宅、顾廷龙故居、坛丘缫丝厂、乐志堂等保护利用重点项目。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出版《苏州大运河文化遗产调查报告》,加快盘门城墙东段整体维修、宝带桥维修、虎丘云岩寺塔保护修缮、东吴大学保护修缮等重点工程进度,提升运河遗产完好率。实施苏州大运河遗产展示馆提升项目,建设完善苏州大运河遗产监测预警平台。一着不让抓好文物安全,启动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整改计划,指导常熟市建设文物安全实验区。办好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加强非遗保护,公布第5批市级非遗传承人名单,承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师资培训班”。


三、努力推进文旅产业倍增

8.狠抓项目引育。深化与喜马拉雅、阿里云等国内文化产业头部企业合作,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力度,对重大项目实施“一事一议”。积极引进国内外头部文化企业和机构特别是平台型数字文化企业,来苏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等。做优发展环境,定期发布苏州文化产业投资导引图和招商政策,召开文旅投资说明会、招商引资会,建立市、县(市)、镇三级联动的文旅产业招商体系。做好文化产业招商引资信息通报和考核工作。

9.推动产业集聚。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管理,鼓励文化企业集聚发展,完善产业链布局,以“元和塘文化产业园区”为引领,加快推动一批文化产业园区高起点、规模化、高标准建设。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园区动态评价机制,选择基础条件好、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作为国家级、省级示范园区(基地)创建培育对象。

10.深化融合发展。实施 “文旅+”战略,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扩展产业融合新空间。培育文旅产业新业态,丰富文旅产品新供给,争创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增强科技赋能,运用现代科技打造文旅融合新场景,深化“互联网+文化”“互联网+旅游”,催生兼具文化和旅游特色的发展新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文旅项目与金融紧密合作。搭建产业融合发展平台,办好第10届创博会。

11.促进文旅消费。支持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文化消费集聚区、夜间经济文旅地标和文旅经济品牌建设。放大“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效应,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持续打造“姑苏八点半”夜经济品牌,谋划推出新一轮消费促进举措。提升创新含量、丰富产品供给、扩容消费场景,构建促进文旅消费的驱动模式,打造苏州文旅消费新标杆。


四、加快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

12.实施世界旅游目的地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启动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市(区)和街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三大创建,发布实施《苏州市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3)》。启用苏锡常畅游卡,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全域旅游。

13.开展景区质量提升行动。推进旅游景区文脉资源整理工程,做好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工作,力争出现1-2个典型案例。实施国有景区管理标准化工程,全面提升国有景区管理水平。加快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国创进程。推动旅游特色小镇建设。

14.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招引一批具有高标识度的国际顶级酒店和餐饮品牌。鼓励引导自驾游、微旅行等新业态、新产品开发,开展旅游创新产品(业态)评选,指导和支持文创企业创建旅游商品研发基地,提高“苏州有礼”品牌质量。深化乡村旅游精品民宿和精品线路评选,打造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挖掘红色旅游参观点,开发精品线路,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指导工业旅游区申报创建单位对标找差,提升工业旅游品质。

15.实施文旅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工程。加强文化资源数字转化和开发,借助数字技术活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推进文旅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无接触检票、检测系统。打造文旅服务中心站样板空间,在主要游客服务中心增设“全域旅游服务网点”。

16.开展旅游精准营销推广。深化“客分三类,时分四季”的营销思路。加强国内市场推广,围绕“四季苏州”主题,在高铁沿线城市特别是面向上海市场开展营销推广,积极参加境内各项旅展。持续推广“到中国、游苏州”入境旅游品牌,实施境外新媒体整合营销项目和猫途鹰营销项目,加强线上营销力度。加强旅游行业大数据分析,指导各板块旅游推广策略。大力发展会议经济,推出一批会议大使,壮大会议旅游产业。


五、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17.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精心编制《苏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苏州市文化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与全市大规划衔接。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坚持分类指导,探索实施“一团一策”考核制度,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激发文艺院团生机活力。修订《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开展《苏州市社会文物管理办法》(暂定名)起草前期调研。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机制。加强文旅统计,建立健全“覆盖全面、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反映及时、服务高效、信息共享”的文旅统计指标体系。

18.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推进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提升文旅市场治理效能。建设综合监管中心,推行属地网格化监管,推广“警旅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开展首批旅行社信用等级评定,推动文旅行业信用建设。加强重点时段文旅市场综合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文旅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假日专班制度,开展假日市场消费引导,联合旅委各成员单位推动假日市场规范化管理。

19.加强广电行业管理。加快“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建设,积极推动本地电视节目从高清化向4K超高清迈进。紧抓安全播出“红线”不放松,做好重要时段安全保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应急广播体系有效监管和应用。加强影视产业基地培育,积极引进反映苏州题材的电视剧项目。

20.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检查、突击抽查、明察暗访等行动,确保全系统全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建成“苏州文旅智慧监管平台”,研究更加精准、便捷、高效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提升文旅行业安全监管效能。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好各类文化场馆、旅游场所开放管理,加强文旅聚集性活动审批管控,防止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活动传播扩散。


六、高质量建设模范机关

21.提高思想政治建设水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广电、文物和旅游工作新论述新要求,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四史”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文化阵地管理和文旅活动内容审核把关。

22.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深化“崇文乐游”党建品牌建设,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引导党员干部走在前、作表率,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崇文乐游”品牌和建党100周年主题,开展“党建百年红”文旅系列活动。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双结对”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在职党员统一服务日”等活动,建设好党员文化志愿队伍,确保各项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富有实效。

23.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贯彻“两个责任”,形成抓廉政的整体合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内部常规巡察。在前两轮巡察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系统、全行业政治生态优化、净化。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及内管干部“经济体检”,提升文广旅系统财务审计效能。

24.提高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大力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引导推动全系统干部队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工作状态和能力素养。明确用人导向,突出政治忠诚、担当作为、实干实绩,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形成廉洁从政、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强化干部能力建设,引导各级干部深化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视野格局,拓宽理念思路,展现新时代新作为。拓展局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直属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为干部实践锻炼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持续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2021年 3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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